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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豆花村版主:  借借  纳兰亓儿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江月 收藏:0 回复:5 点击:4986 发表时间: 2007.05.14 20:27:39

[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天生洒脱自飘逸
  浪迹江湖总无由
  
  大型网络文字游戏《三界纵横》公测试行第一期当值裁判公告0514号:
  
  
  5月14日晚20:00,三号杀手--人间杀手天逸帖杀free_me(由由) ,请free_me(由由)24小时内向天逸索魂,逾期索魂无效。
  
   5月13日晚,小栀向5月13日杀害自己的杀手戏荷索魂,索魂失败。
  
   请小栀向亲人求助报仇或救赎。
  
  
  雨后看花于11日被刺,12日放弃向冥界杀手火灵报仇,在本月15日20:00以前仍可由亲友救赎。一号杀手火灵帖杀成功。
  
   
  注:
   1、目前杀手数已经达到12人,不再受理申请。
   2、游戏中有问题请认真阅读《玩转三界纵横FAQ》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54650&userid=0,同时认真研究《三界纵横缘由攻略》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51426&userid=0
   3、游戏参与者随时增加,有兴趣的林友可继续签名参与游戏。玩家签名帖见http://www.my510.com/forum/adecoler.php?articleid=1353624&userid=0
  
  
  
  补充说明:
  
  被杀者索魂失败后,可以由亲朋好友出面救赎或报仇,救赎和报仇限各1人次,多出无效。救赎贴需用情书类作品,体裁不限,小说为佳。出贴即有效,被救者须在24小时内回应一篇,即算复活,但不得分。报仇贴须杀贴,指出杀人者并在贴子里杀掉,被救者复活,救赎或报仇每人每次间隔不得低于10天,否则视为无效。复活者在一周内不得再杀人,但允许发救赎贴救人,不能自救。
  
   救赎:救赎被杀害的亲友,不杀人,在被杀着索魂失败后三天内有效。不得分,救赎后不允许再报仇.。
  
   报仇:替被杀者报仇,指出元凶并在帖子里杀掉。有效时间:被杀者索魂失败后24小时内有效,成功后,被救者与报仇者个得1分,失败后可救赎。
  
  救赎消耗,仙界诸仙,不消耗积分,人界众生消耗1分,冥界群魔消耗2分。
  
  报仇积分,仙人报仇不消耗积分,成功后得1分。人类报仇消耗1分,成功后得2分,冥族报仇消耗2分,成功后得3分。
  另三界众生在报仇中所杀杀手,根据杀手所在族类,另行加分。
  
  
   [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当值裁判 江月
   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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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远去的背影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回复时间: 2007.05.14 20:33

    欧欧耶耶,爱你在心口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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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回复时间: 2007.05.14 22:04

    明儿还杀不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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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蓝宝石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回复时间: 2007.05.14 23:42

    晕~~这玩意~~索魂咋老不成功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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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free_me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回复时间: 2007.05.15 01:09

    这要索成功了才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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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顽也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4) 回复时间: 2007.05.15 11:06

    估计是这次天下大乱,杀手全出笼,杀得天昏地暗难解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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