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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江月的《[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2)》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碧落故人 收藏:0 回复:0 点击:69 回复时间: 2007.05.12 20:42:50

Re:[三界纵横]公测第一期裁判公告(0512)


  补充说明:
  被杀者索魂失败后,可以由亲朋好友出面救赎或报仇,救赎和报仇限各1人次,多出无效。救赎贴需用情书类作品,体裁不限,小说为佳。出贴即有效,被救者须在24小时内回应一篇,即算复活,但不得分。报仇贴须杀贴,指出杀人者并在贴子里杀掉,被救者复活,救赎或报仇每人每次间隔不得低于10天,否则视为无效。复活者在一周内不得再杀人,但允许发救赎贴救人,不能自救。
  
  救赎:救赎被杀害的亲友,不杀人,在被杀着索魂失败后三天内有效。不得分,救赎后不允许再报仇.
  报仇:替被杀者报仇,指出元凶并在帖子里杀掉。有效时间:被杀者索魂失败后24小时内有效,成功后,被救者与报仇者个得1分,失败后可救赎。
  
  救赎消耗,仙界诸仙,不消耗积分,人界众生消耗1分,冥界群魔消耗2分。
  报仇积分,仙人报仇不消耗积分,成功后得1分。人类报仇消耗1分,成功后得2分,冥族报仇消耗2分,成功后得3分。
  另三界众生在报仇中所杀杀手,根据杀手所在族类,另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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