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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般若草的《梦中絮语·三宝陀罗尼》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破庙和尚 收藏:0 回复:3 点击:261 回复时间: 2007.04.22 13:54:06

Re:梦中絮语·三宝陀罗尼


  法者正也,这个说法有点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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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般若草 Re:破庙和尚 回复时间: 2007.04.22 21:36

    不妥,那么你的读经看法呢?或你观念中的看法呢?现在世间的法律不是基于"正"吗?法治社会不是立足于最大的公正吗?
  
  "佛者觉也,法者正也,僧者净也."这可是正宗的解释.不是我的读感.我只是引用慧能大师的说法,证其出处.当然,这是禅宗的说法,其他宗门站在不同的角度和教化层面,有不同的名词和涵盖,有不同的解释.
  
  法,以佛法的哲学立场,可有为法和无为法;依法理理性,可正法和邪法;从佛教宇宙生命观的唯识理体,则可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等等.比如"佛法无边"这句话,一层意思是广大无边,一层则是不着两边的佛法"不二观",相当与唯物辨证法的"对立统一"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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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破庙和尚 Re:破庙和尚 回复时间: 2007.04.23 09:29

    “法”字的梵语是达磨Dharma。佛教对这个字的解释的是:“任持自性、轨生物解。”这就是说,每一事物必然保持它自己特有的性质和相状,有它一定轨则,使人看到便可以了解是何物。例如水,它保持着它的湿性,它有水的一定轨则,使人一见便生起水的了解;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东西没有湿性,它的轨则不同于水的轨则,便不能生起水的了解。所以佛教把一切事物都叫做“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照佛教的解释,佛根据自己对一切法如实的了解而宣示出来的言教,它本身也同样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作用,所以也叫做法。类似现在人们所说的实体,不是法律之法。当然法者正也,这句话在法律的意义上是没有错。
   佛教除了经,还有律、论,后人是可以发挥的。但有些已经不是原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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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般若草 Re:破庙和尚 回复时间: 2007.06.08 13:10

    啊,和尚,你自己回帖给自己,我今天才看到。
  佛法指万事万物,没错。站的角度和层面不同。金刚经云:“佛说一切发皆是佛法皆是佛法”。又:“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原始印度佛教和中国佛教不同,藏地佛教和汉地佛教不同,东西方佛教不同,以及由中国传到日本韩国的佛教又不同,各个国家都有所不同,都同地域文化融合出新。就是中国汉地佛教,净土和禅宗律宗等宗门又有所不同,这是我们信仰读经特别应该注意的,应该一门深入,然后不断拓展。一开始应该靠宗入门,否则是很茫然的。
  
  你是居士?还是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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