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通缉令 |
有朋友劝我再不必理会此事,但我忍不住还是上来。此时此刻,看来我只有认罪伏法,承认强奸才是唯一的出路。但奸都不曾,强从何来?如今只有苦笑兼可笑。为大家的正义感所慑,我交代一些东西让大家参考。
考证我罪名成立的是我的愧疚,这在我的日记及对杯子的回帖中都有所见。可能认为我没犯罪为何愧疚?这么说:愧疚是因为我唐突了我以为的纯洁,这是其一;其二是辜负了一位远行朋友之托,以至到现在我都觉得无颜面对他。事实是什么?双方绝对没发生性关系。
可能大家又说什么我虚伪,哈哈,我不缺了解我的朋友,而且很多。你们的口水同你们的无聊一样让我无所谓。如果你真正义,真热肠,真了解详细的事实?那么请去问一下当事另外一方,问我当时做了什么。“现在的受害者终日浑浑噩噩,不能正常上课,即便电话多次换过,还是被其骚扰,这算什么?”前半句如果是真的,看看你们做了什么。后半句么,让我可笑得很,不过人你们再说我伪善也好,做作也罢。我不会陈述事实,那样沦入与你等一样的只顾自己牙口锋利,不顾别人血肉淋漓,还在那做道德的代言人。大家或骂或劝我承担责任,如今还是听我劝一句,看看自己的言行是否更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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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谢鸽 |
Re:书剑双绝 |
回复时间: |
2007.03.29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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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就应该站得稳,行得正!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破书,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也为最初的无知说声抱歉.西子没交错你们这两个朋友,不过,有西子这个朋友你们也该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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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冷若冰霜110 |
Re:书剑双绝 |
回复时间: |
2007.03.29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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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该再对此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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