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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十毒散人的《Re:思楠》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思楠 收藏:0 回复:1 点击:49 回复时间: 2007.01.26 16:07:54

Re:十毒散人


  加个功能应该不难啊:)
  我的文章其实很适合情感,不适合演绎,就是因为这个功能,我不得已发到演绎,你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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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十毒散人 Re:思楠 回复时间: 2007.01.26 16:11

    应该难到不难。但是你也知道,其实现在情感的主题基本上已经被很多的特区抢去了,就是因为有一些东西是特区自己独特的东西,而情感的主题区为了保持主题区域的特点,无法做到这些(自己想的)所以这个也是无奈之举,在那里发帖子都无所谓,只要开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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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嫖毒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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