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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豆花村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半碗村茶的《豆花村第一期辩论主场(村辩06102号)》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霹雳晴天猪 收藏:0 回复:0 点击:69 回复时间: 2006.10.13 00:14:52

回复正方远去的背影


  楼上的楼上:
  很报歉,一个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明白以下方法:尽可能控制嫌疑人行踪,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抓捕。我不知道正方辩友如此曲解我的意思意在何为。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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