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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豆花村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半碗村茶的《豆花村第一期辩论主场(村辩06102号)》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雨后看花 收藏:0 回复:0 点击:121 回复时间: 2006.10.12 13:16:49

Re:豆花村第一期辩论主场(村辩06102号)


  [支持反方观点](汗..........我本来就是反方工作人员)
  
  主持人、各位辩友、各位热心关注的林友,大家好:
  
  朱兴全有错!
  错在哪?
  错在他的行为触犯到了国家的法律,超越了制度的标准线。法是国家的上层建筑,维持着社会的稳定,打击着那些危害社会稳定发展的不法份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对法律履行其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责任。然而,现在的我们往往只单一的把法律作为制裁及打击犯罪的工具,却忘了法律的本质是维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尤其会忘记象小张这样的人的权利也在其维护范围之内。
  
  从某种意义上讲,朱兴全代表的是社会道义,属于道德范畴,但是在其行为逾越了法律标准时,他还是要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这样才真正能够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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