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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豆花村 回复帖

被回复帖: 半碗村茶的《豆花村第一期辩论群众会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夏日邂逅 收藏:0 回复:0 点击:50 回复时间: 2006.10.11 22:16:29

Re:豆花村第一期辩论群众会场


  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中国公民我支持正方.朱某是该工地的工人,而且在当天晚上他的职责是守夜,而守夜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要逮住久未抓住的盗窃电缆的小偷.爱岗敬业,有职业道德难道错了?试想偷盗电缆一个可以完成吗?而割断电缆可以用手指?在发现了小偷以后,但是在当时可以帮助朱某就只有一个人.拿了电钻是为了防身,这是人的本能.刺伤发生在黑暗中,也发生在保护人民财产的搏斗中,何罪之有?!电钻在刺伤小偷的时候通电了吗?在那个时候只是它的名字是电钻,并没有电钻所谓的威力.小偷反而成了受害者,天理何在?公理何在?如果是这样,我们的社会何来文明,何来安定,何来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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