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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豆花村版主:  借借  纳兰亓儿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美石 收藏:0 回复:5 点击:2583 发表时间: 2006.10.11 10:06:52

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我的天!冷妹!你把我好端端一沱静湖搅翻了锅呀!这么一个美妙的秋,这样一个柠檬黄的阳光下寒气逼心的季节,我正靠一方砚、一只笔、一双眼修补心灵的裂隙,正照见五蕴皆空,浸淫不即不离,空灵澄静的状态,把一颗于熙熙攘攘里沉浮的心安顿好,你却忽然领我进这莫名其妙的村子来,让一股火从我的心底焰腾腾烧起,令我前功尽弃。我的伟大用心原来不堪一击,天可怜见!
  妹不愧是冷若冰霜,还什么110!你不该让独善其身的我来这个辩场呀!
  为什么?
  你怎知兄平生最恨一个“偷”字哪!
  这第一次被偷是在八九年夏,我东借西借了三千元赴海南寻梦,不料下了船即被偷个精光。当年寰宇少年胸,丈剑刺苍穹。这是我去时赋的词句。可是谁想见我立在阳光夺目的街头,四顾冷若冰霜的人面桃花,一双力拳无处下手的悲情?这叫“拔剑四顾心茫然”啊!
  这一次被偷误了大事,惊了家人,酿了一系列苦果。同学还送我一个绰号:千百一郎。八九年,一介穷生,有几个一千元哪。
  这第二次被偷是在公交车上。我去车站接人,下车时囊中空空了。这叫一分钱憋倒英雄汉。我这人脸皮薄,售票员的怀疑让我蒙受了奇耻大辱。我再三要求她留我电话,我去还钱。但她只是冷冷地说,别说了,下车吧。噫吁,英雄何其气短!你个无德的鼠辈,你哪怕留给我一块钱也成啊!
  不说了。全是眼泪呀。
  世道苍桑,小偷堂皇。居然有脸回来讨价!汉谟拉比怎么来的?大秦历律怎么来的?
  法律源于道德。
  道德源于内心。
  法律之不讲道德就是忘本,还在于立法者是块木头疙瘩。
  因此不要问我站在哪方。我只告诉大家,我会怎么做。
  
  他不是回来讨价吗?不是自投罗网吗?好!我不会再用电钻戳他的头了。
  
  我温柔地、微笑地、哼着邓丽君的《山茶花》
  用电钻戳他的心!
  然后,让他冰凉的双手握住电钻。我说,这家伙抢了电钻跟我玩命,我正当防卫了。
  我这么机智,怎么会用诚实投那个所谓的法律陷阱呢?
  良民不需要法律,却常怀服从和敬畏;恶人不需要道德,却总能求得法律的庇护。这样的社会不会和谐。法律的双刃会伤及无辜,所以不仅要完善,还要向道德转化。新加坡的随地吐痰、如便不冲厕会罚款千元,这是法律呢还是道德?
  冷妹邀我辩,我不愿辩。我不再“从客观上看”,因为我的理智已经出了窍!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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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江月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11:10

    呵呵 不错啊
  其实正方有许多话可说的,只是定位不当,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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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冷若冰霜110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11:32

    美石大哥这帖来得妙,提醒我注意不少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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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雁字云笺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11:54

    好文章.
  
  法不容情,但法该容理.理从何来公道之在人心.心源善与恶.做恶者必该法办.为大多数人乃至国民举善,该弘扬.法出之何处?法该捍卫为绝大多数人生命财产而定.法也该是与时共进不断完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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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切皆有规则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13:02

    法是容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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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半碗村茶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18:44

    我们的名记说的不错,只是是否消沉了的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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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美灵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1 21:54

    爱憎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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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霹雳晴天猪 Re:呜呼,我出马未辩身先死! 回复时间: 2006.10.14 04:04

    呵呵~其实正方最不应该忽略的一点就是:法律条文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社会的道德约定。法律、道德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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