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很对,感觉自己写东西也在不自觉的遵循上述原则。但这正是我所遗憾的。绯蓝说杜拉斯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和自己的对话,开始有点明白了,甚至觉得她是在进行一场自己和自己的思考。写作其实有很多种方式,把小说写成一种固定模式的动机也许是取媚于读者,也许是风格化的追求。总该鼓励不同类型的尝试吧。
关于小说的题目,我同意44的看法,在网络文学泛滥的时代,在一堆文章中,首先吸引读者的肯定是题目。只是想说:题目可出彩,但切勿哗众取宠。
关于事实与虚构,我个人很喜欢用虚构的方法写东西,因为毕竟自己生活的圈子是有限的,很多先锋派作家诸如马原也以虚构为原则,但肯定有人包括我更欣赏一种质朴或真挚的情感流露,经过岁月积淀的感受和记忆无疑更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
关于小说的结构,那就更没准了。短短的文章可以先重点后铺陈,但一部小说,决不可能上来就自己露尾巴给读者看。
总之,一切功利性的写法都应受到抵制。
注:写到最后突然发现题目是“小说的作法”,呵呵,写和作虽然不可分,但总归是两码事吧。“作”中有更多“造”的成分,浪费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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