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杀·诈尸] 出卖 |
接到MSN的邮件,打开,用了红2号正楷。
“资料不详,照片无”我不禁深吸了口气,搞什么嘛,我只是个杀手,当我是富尔摩斯呀。但是我得去做,就为那血红的字体。他是狐狸的。
7034988,这个是我的ID,我把它记在心里了,因为我一生都 可能不再能用到他了。我是那么的喜欢它。当我为老大铲除集团第最大的威胁时,老大说,我要给公司换个名,狐狸,出个主意。我想都没有想,7034988!
嗯?为什么?
这个……,
不过很好,很另类,就他了。
我在指定地点呆了14天,好像不在意每一个来这里的人,其实心里已仔细的捉摸过他们了,你不知道,做这些繁琐的事儿让人心里有多么的不舒服。但我一直没有等到那个人。他或者她。这使我多少有点急躁,因为没有一个任务让像我这样杰出的杀手用这么长时间去等。这真像一出闹剧。
我不禁微微的笑了一下。
我看到一个女人。
也许就是她吧,真是个失败的杀手呢,也太明显了吧。
她坐到我面前,喝酒,挑逗,卖弄。
我会在最后一秒杀死她吧,但不会用枪。那里面的子弹是没有弹头地。
…………
但我却死了,死的真是不值。我对她一无所知,她却知道我的一切。
我最后的记忆是血红的2号正楷字。
第二天游侠们会发现我的尸身,他们会很高兴死掉一个杀手的。但只有一个人会在墙角捡起那颗没有子弹的弹头。会有一张纸条,上写,出卖我者,山杀,规则。
他会在心里为他一生卧底的朋友刻一个字“恨”。
他也会在狐狸的墓碑前用刀子刻下一个大字“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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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碧落故人 |
Re:[豆杀* 诈尸] 出卖 |
回复时间: |
2006.08.09 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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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不僵~~~不愧是排行7034988的狐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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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pecheur |
Re:[豆杀·诈尸] 出卖 |
回复时间: |
2006.08.09 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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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碧落的话,你是成功了喽?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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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借借 |
Re:[豆杀·诈尸] 出卖 |
回复时间: |
2006.08.09 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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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一片干净的土地,成长着茁壮的你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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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一切皆有规则 |
Re:[豆杀·诈尸] 出卖 |
回复时间: |
2006.08.09 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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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写点啥了.
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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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亓官 |
Re:[豆杀·诈尸] 出卖 |
回复时间: |
2006.08.10 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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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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