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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豆花村版主:  借借  纳兰亓儿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7034988 收藏:1 回复:5 点击:5237 发表时间: 2006.08.09 21:02:13

[豆杀·诈尸] 出卖


  接到MSN的邮件,打开,用了红2号正楷。
  “资料不详,照片无”我不禁深吸了口气,搞什么嘛,我只是个杀手,当我是富尔摩斯呀。但是我得去做,就为那血红的字体。他是狐狸的。
  7034988,这个是我的ID,我把它记在心里了,因为我一生都 可能不再能用到他了。我是那么的喜欢它。当我为老大铲除集团第最大的威胁时,老大说,我要给公司换个名,狐狸,出个主意。我想都没有想,7034988!
  嗯?为什么?
  这个……,
  不过很好,很另类,就他了。
  
  我在指定地点呆了14天,好像不在意每一个来这里的人,其实心里已仔细的捉摸过他们了,你不知道,做这些繁琐的事儿让人心里有多么的不舒服。但我一直没有等到那个人。他或者她。这使我多少有点急躁,因为没有一个任务让像我这样杰出的杀手用这么长时间去等。这真像一出闹剧。
  我不禁微微的笑了一下。
  我看到一个女人。
  也许就是她吧,真是个失败的杀手呢,也太明显了吧。
  她坐到我面前,喝酒,挑逗,卖弄。
  我会在最后一秒杀死她吧,但不会用枪。那里面的子弹是没有弹头地。
  …………
  但我却死了,死的真是不值。我对她一无所知,她却知道我的一切。
  我最后的记忆是血红的2号正楷字。
  
  第二天游侠们会发现我的尸身,他们会很高兴死掉一个杀手的。但只有一个人会在墙角捡起那颗没有子弹的弹头。会有一张纸条,上写,出卖我者,山杀,规则。
  他会在心里为他一生卧底的朋友刻一个字“恨”。
  
  他也会在狐狸的墓碑前用刀子刻下一个大字“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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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碧落故人 Re:[豆杀* 诈尸] 出卖 回复时间: 2006.08.09 21:08

    死而不僵~~~不愧是排行7034988的狐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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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pecheur Re:[豆杀·诈尸] 出卖 回复时间: 2006.08.09 21:15

    看碧落的话,你是成功了喽?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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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借借 Re:[豆杀·诈尸] 出卖 回复时间: 2006.08.09 21:32

    这里是一片干净的土地,成长着茁壮的你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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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切皆有规则 Re:[豆杀·诈尸] 出卖 回复时间: 2006.08.09 21:52

    我得写点啥了.
  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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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亓官 Re:[豆杀·诈尸] 出卖 回复时间: 2006.08.10 09:34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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