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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复帖: xiaolin的《Re:抄袭再曝光:精灵妖的《殇》》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笨鸟 收藏:0 回复:1 点击:90 回复时间: 2003.01.03 21:56:41

Re:xiaolin


  可能原创作者会不同意,我们要尊重他们的权力,除非他们自己发的才可,或说明了是转载的,不过转载的文章是不选入文坛的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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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xiaolin Re:笨鸟 回复时间: 2003.01.05 20:28

    可以在文章的标题的下面写上原著的作者呀。
  一个论坛就是需要很多好的文章或是好的帖子,这样才能吸引到更多朋友的加入。抄袭我想不是任何人都会做的事,而网民可以在看到好的文章同时,可以将它转贴到论坛上,让更多的人可以看到,这是可取的办法呀,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好的文章。
  当然,前提是注明这是转载的,或注明原作者或是转自何处。
  这只是xiaolin的个人想法,当然决定权还是斑竹自己看着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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