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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般若九华 回复帖

被回复帖: 由由的《Re:般若草》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般若草 收藏:0 回复:1 点击:83 回复时间: 2006.06.19 13:30:34

Re:由由


  那要看什么情况咯.男人不忠不义,离婚的有尊严,可孩子终身失去父爱和为人子的尊严,以及相对优越的经济条件;坚决不离婚的,丧失的是什么?忍受的什么?即便忍辱负重,最终能破镜重圆,浪子回头金不换,但失去永远失去了.二十八岁失去的青春尊严,四十岁能补回来吗?四十岁失去的母亲人格,六十岁能补回来吗?一个人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必定有一个对不起的地方撑着,当生活将你逼上两难之境,就看你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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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由由 Re:般若草 回复时间: 2006.06.20 02:35

    晕……难道离婚就一定代表失去父爱跟为人子的尊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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