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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情感地带 回复帖

被回复帖: 欧阳冬冬的《和前任老公做情人》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yc姚律师 收藏:0 回复:1 点击:206 回复时间: 2006.06.18 08:37:39

Re:和前任老公做情人


  文章看完了,才意识到这是看第二遍了。
  我就纳闷了,既然你们感情这么好,为什么不复婚呢?我想你们之所以离婚(如果文中写的是真的话),很可能是一时赌气,并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条件;复婚了一定还会有“这些浪漫和美好”的。赶快去把“蓝本”换成“红本”吧,把“前任”变成“现任”,把“情人”变成“亲人”吧!
  我这是年纪大了爱操闲心……
  祝冬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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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欧阳冬冬 Re:yc姚律师 回复时间: 2006.06.18 12:38

    到底是律师,呵呵,确实没有感情破裂,不仅没破裂而且其实一直很好。只是生活中的许多客观因素吧。
  
  我现在很好,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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