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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变态三人组成员 收藏:0 回复:1 点击:5912 发表时间: 2003.08.13 12:57:46

石语狮言胡扯一则采访


  
  石语狮言胡扯一则采访
  
  后天就是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十周年纪念日了。今天看到一则人民日报记者对人事部负责人的采访,题目叫《公务员制度十年实践显活力》(原文附下),有些话如鱼梗在喉,到让人不吐不快了。
  
  吐有两点,当痰也可,当弹亦能。
  
  一、吐媒体记者如此八股。
  时下新闻我认为有两种极为不良的现象一直充斥于各大媒体。其一是代人说话,被赵牧先生称之为“阳光下的谄媚”;其二为照本宣科,按固有模式“板眼具备”。
  
  代人说话多出现于“有偿新闻”和“以先进思想为喉舌”。前者多出现于为企业做宣传,后者多体现在政要讲话后的理解与评论;前者是人家出钱,记者出力,拿钱的手总比较短嘛;至于后者,我一时还没想得通。是为名?
  总之一点是可以想通的——若任凭此等新闻泛滥,我看老百姓都将只去喜欢桃色小报了。由此我不得不为传统意义上发行量大的报纸担心,因为2003年开始纸媒要进入市场,我不知道他们该如何取舍。最起码,我在想,我以后还看不看这样类型的新闻。
  顺便说一句,我现在把这类新闻就当广告看。
  
  照本宣科说的就是记者采访真的很八股,搞得好象人家先准备好发言稿,他再根据发言稿准备提问的问题似的。拿这篇说吧,看看多机械:问题一,推行公务员制度十年来取得了哪些成绩?问题二,推行以来在取得的成绩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问题三,还将在哪些方面下“苦功”?典型的三段采访模式!
  这样的记者我觉得真好当,而且还是人民日报的记者。小学文化水平?非,会做人而已。
  很欣赏赵牧先生对此事的评价,他分析说中国的媒体在内容上长年无所作为,加之长年吃皇粮导致根本没有经营意识和本领,因此当市场经济启动后,媒体发现原来只能体现政治话语权威的版面(摄像枪)原来也是可以有效转化成经济效益的,这便促使其一路朝着可憎可恨的路子飞奔而去。
  
  幸好马上纸媒马上就要改制了,我等待着如此记者的转型和文字的改变。清新的空气对于我这个小人物来说,似乎有点听天由命的感觉。
  
  二、弹诸如人事部此类的发言人。
  从记者对该负责人的采访我了解到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真是十分的优越。不否认出台这项政策的及时和时效性。但也不能否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变相“操作”。这些在庆祝十周年纪念日的日子里当然会显得“不合适宜”。谁在这个场合说这样的话只有两种可能:这人真不会做人,亦或官当到头了。
  
  回过头来我们温习该负责人的言论。他总是拿现行公务员制度和传统人事制度做比,这无可厚非,因为这样比较当然优势是明显的。但事实上如此么?坏就坏在中层管理人员如何去理解和执行这样的政策!若把它也当成了买官鬻爵的“肥肉”,我看“凡进必考”也能成为一句空话,“暗箱操作”不是没这个可能。百选一的诱惑究竟有多大,假如大家成绩都差不多,看你选谁?什么是标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发生得多不多?老百姓自有公论。
  
  我说的意思在于应该通过十周年纪念日开展广泛的总结而非这样的“歌功颂德”,通过总结多发现问题,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比如约束和激励机制。
  等等等等。
  
  真的,多些实质性的东西,谁都爱看。
  
  
  
  附:人事部负责人:公务员制度十年实践现活力
  
  本报记者 盛若蔚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正式形成。这10年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得怎样?今后,人事部门还将在哪些方面多下“苦功”?日前,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人事部负责人。
  
  问:以《条例》为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经历了10年实践,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改变“大一统”,建立了适合行政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新模式。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和形成。同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和积极影响,推动了反映各自特点的企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
  
  改变用人治事缺“法”状况,形成了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与《条例》相配套的一大批政策规定,基本形成了以《条例》为主体的法规体系。
  
  改变人事管理“活力”不足,逐步健全了科学的公务员管理机制。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暴露出的人治色彩、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铁饭碗”、“铁交椅”、封闭性等弊端,归结到一点就是制度缺乏必要的活力,管理没有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推行,从设计、实施到完善,都一直致力于通过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来革除这些弊端。
  
  问:传统干部人事管理体制为人诟病最多的是人事管理活力不足、公务员管理机制缺乏科学性。那么,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推行,对革除这一弊端,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10年来,公务员制度的内在机制,通过制度落实开始发挥其应有作用来革除这一弊端,主要表现在:
  
  竞争激励机制运行良好。考试录用、竞争上岗、考核晋升等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在队伍“进口”处,改变统包统配的用人方式,“凡进必考”的考录工作全面铺开。目前,考录制度已被视为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成功改革。在队伍的“楼梯口”,竞争上岗已在全国推行。另外,自1994年起,全国各级行政机关98%的公务员参加了年度考核。
  
  新陈代谢机制作用明显。针对人事管理中的人员流不动、结构不合理、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我们建立了退休、辞职、辞退、升降、交流等制度,实现公务员的正常交替更新。特别是辞职辞退制度的建立,使机关人事管理不再死水一潭。
  
  廉政约束机制逐步发挥“威力”。这主要体现为有关公务员纪律、处分和回避制度以及对领导和“热点”职位有计划地轮岗,对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任职和执行公务时实行回避等,加强了对公务员的有效监督。1998年以来,共有64000人受到各种行政处分,共轮岗53.4万人。同时,全国还有29832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权利保障机制得到重视。培训成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有效途径,也是机关人事管理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目前,结构合理的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1998—2002年,全国公务员参训人数1081万人次。此外,申诉控告制度的建立,使不公正的人事处理得到纠正,维护了公务员合法权益。
  
  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对公务员提出的要求愈来愈高。那么,今后人事部门还将在哪些方面多下“苦功”?答:要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就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创新机制、坚持注重效能。同时,还应遵循投入产出规律,重视人才开发成本,提高开发的效益。具体为———
  
  培养突出“能力建设”。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将尽快制定;公务员培训将进一步深化;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将继续完善。
  
  机制创新集聚人才。这就需要健全公务员管理的法规体系,增强公务员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工作,严把“进口”;积极探索政府机关面向社会吸引、稳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新机制;研究建立对公务员人才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激励作用、科学规范的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改善环境激发潜能。在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上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观念,大力推进竞争上岗;研究根据不同类型公务员发展、成长的规律,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提供不同的职业发展空间;完善流动机制,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轮岗,培养多方面的工作能力,提高对工作的兴趣度,激发创造力;研究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措施,创造宽松和谐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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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变态三人组成员 Re:石语狮言胡扯一则采访 回复时间: 2003.08.13 13:17

    “凡进必考”未兑现该打谁板子?
  
   石飞。2003。8。12
  
   《人民日报》7月18日报道:“据人事部统计,近3年来,全国新增公务员70万,但经过考试录用的比例只有62.7%,乡镇一级的比例仅为43.26%。个别地方甚至违反规定,使一些素质低劣的人混入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是说,在全国新增的70万公务员当中,有26.11万人没经考试录用,乡镇一级没经考试录用的占一半以上。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即公务员“凡进必考”。10年了,这一“刚性”的规定却远远没有落实,甚至被怠慢亵渎,好不令人喟叹!
   “凡进必考”未兑现,责任在谁?惟人事部门是问,挨板子只能打在各级人事部门的屁股上。因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明确授权:“人事部门是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
   首先,“凡进必考”未兑现,是人事部门管理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所致。党政机关人员流动,每个行政单位的编制,每个公务员的名册,都是由人事部门控制的,没有人事部门的“手续”,用人单位不得进人,财政部门不得核拨人员经费。党政机关中如此之多的“旁门左道之徒”,他们可是人人都持有人事部门签发的“绿卡”的呀!如果各级人事部门都能恪尽职守,把严“入门关”,“不经考试录用不得进”,恐怕一个“冒牌货”也进不了。
   其次,“凡进必考”未兑现,是一些地方人事部门“监守自盗”所致。“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是少数地方人事部门的逻辑。他们明里摇晃着“凡进必考”旗幡唬弄老百姓,暗里却不停地向党政机关填塞未经考试录用的“私货”。全国新增的没经过考试而录用的26.11万公务员,个个都是人事部门“作祟”的记录。除了人事部门,谁个还能有此“专利特权”?有的地方人事部门“作祟”的胆量忒大,对于他们,老百姓的心目中自有“劣迹”记录,譬如前两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宁夏同心县非法、违规录用干部案,当地人事部门竟然将18名在校学生也录用为机关干部,甚至连四五岁的娃娃就开始穿“官服”、吃“皇粮”。难怪老百姓说,“人事部门不干人事”。(据《法制日报》)只要人事部门不干人事,“凡进必考”的规定就永难兑现。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地方党政机关擅自“私招乱雇”人员,既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又严重冲击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前些天,我到一个县级市采访发现,该市的一个政府职能单位,5年来“自然减员”不断,却一直不予“补员”,21人编制,仅剩7人在编在岗,除去5名领导人,2个兵要顶7个科室,连日常工作都无法开展,为应付基本运转,他们不得不向企业借用8名职工顶岗。另一种现象是,有的行政机关无视超编超员,故意“私招乱雇”。某政府职能局“一二把手”在一年之内竟然把自己的8名亲属拉进了机关,并且让其假模假样地行使执法权(编外人员的工资都是单位“小金库”解决的)。这些情况的存在,也都是人事部门不作为、管理监督不力的结果。
   7月17日,中组部、人事部在成都召开“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与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进一步重申:“要彻底刹住不经考试就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不正之风,不折不扣地实行‘凡进必考’”。(据7月18日《人民日报》)愚以为,能否彻底刹住不经考试就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不正之风,“凡进必考”能否不折不扣地实行,关键都在人事部门。解决这个问题,看似困难,其实也简单。“责任追究”一“追”就灵,谁个胆敢再以身试法,放一个“不考者”“入关”,就砸谁的“饭碗”。倘若如此动真动硬,落实“凡进必考”的规定无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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