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胡杨林-特区传说客栈版主:那西色斯  无影灯下送银针  子曰店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小耳 收藏:0 回复:2 点击:1036 发表时间: 2006.03.26 13:03:16

冤侠义庄(风云系列义庄之一)


  冤侠义庄 
  作者:小耳 
  
  义庄,在梁山山脚,那背阳的坡底。 
  三间茅舍,六付寿材。门上的匾额,黑漆斑驳,满灰的“义庄”两字,被破败的蛛网蒙了一层,又一层。 
  这是个终日不见阳光的地方。这地方,刺客、杀手和剑侠都不会来。 
  游侠也不会来。生前的他们都不曾想到这里,也不知道这里。他们只会捏着早已汗湿手心的银票,言论纷纷。只有当他们手里的银票变成纸钱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义庄的门前。 
  
  我是这里的老大。 
  在这里,只有最冤的,没有更冤的;只有最惨的,没有更惨的。而最字号的人物,当然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因为我不是被刺客、杀手或剑侠中的任何一个杀死的,也不是被游侠判决斩首的。我实实在在的是冤死的,是最冤的,也是最惨的--我是被黑哨陷害的啊,我是她那黑到骨子里、烂到心里的哨子给吹死的啊! 
  这世上还能有比让黑哨陷害更冤的事么?没有!所以,当我把这事实摆在另五个陆陆续续来的冤魂面前时,他们忽然觉得自己的冤屈简直就无丝毫冤屈可言了,也就都心甘情愿的尊了我一声“老大”了。 
  
  白天,我就带着这几个小弟,在义庄里,赌下一个被冤的人。晚上,我就带他们去看黑哨是怎样以黑夜做掩护,却做到了比黑夜更黑的。 
  这天夜里,我们在像赌马前的相马一样,观摩了黑哨后回到庄上,继续修改着我们的赌注。当我们正在喝五吆六,大碗喝着黄泥水的时候;当我正抓起面前的纸钱和三把香,往桌上押的时候。突然,一个人闯了进来。 
  我之所以称呼他为“人”,只是因为他确确实实还没变成鬼,至于他是不是某种意义上的“人”,我作为一个异类,是无从知道的。 
  只见他一身夜行衣,蒙着的脸上只露出两点冷芒,手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一个纵身就到了门里。他伏在门后回头向门外四下里看了看,又侧耳听了一阵子,然后直接向我的床位走过去。 
  轻轻一推盖子,然后迅速把那个包袱塞了进去。重新盖好后,他没逗留,一猫身就到了门口,听了听,看了看,然后一闪身就消失在漆黑的夜里了。 
  我们都呆住了,六双眼睛互相看了又看,每双眼睛里都充满了疑惑。 
  “老大,是不是有人知道了你的冤屈,特意给你送东西来以示慰问呀?”老六是我们这些魂里最聪明的一个,他的分析,立即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一定是!” 
  “肯定是了!” 
  “没错儿,老大!” 
  我本也是想不出个名堂来,听他们这么一嚷嚷,心里不免一乐:“老天还算有眼啊!” 
  想到这里,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我一拍桌子:“好!咱一起去打开来看看!让弟兄们跟我一起分享分享,一起乐呵乐呵!” 
  大家一齐围到我的床位边,我环视一圈,大家都满是期待的眼神。 
  我打开包袱,顿时倒吸了一口阴气:好多金银珠宝啊!只见珍珠、玛瑙、翡翠、夜明珠,金砖、玉镯、银项圈满满一包,晃得大家眼都花了! 
  良久,老六忽然大哭着倒地跪在我面前:“老大,想不到你的冤屈这么深啊!呜呜呜……”。 
  大家直抱着我的腿痛哭了一夜,我愣愣地站着,已经欲哭无泪了。 
  
  忽闻得梁山上的公鸡叫了一遍,我才发现天已经快要亮了。 
  这时,门外传来了沸沸嚷嚷地咒骂声:“他真的收了杀手的黑钱,把我们一个个往杀手的刀下送么?!” 
  “要真是那样,咱把他的尸骨拉出来剁碎了喂狗!” 
  “对!咱要鞭尸三天再剁!” 
  “……” 
  我两眼一黑,连鬼话都听不见了。 
  2006.3.25 

------------------------
  诗人说俺写的是歌,歌曲家说俺写的没办法谱曲,散文家、小说家、戏剧家、杂文家等都认为跟他们的专业不搭界,只有批评家说得最好,他说:小耳,起码你会写字。

文坛.惊奇侠怪收录 原创[文.惊奇侠怪]    收   藏  

回帖


回复人: 那西色斯 Re:冤侠义庄(风云系列) 回复时间: 2006.03.26 14:17

    哈哈,真是够冤的
  欢迎朋友来客栈,看客倌像是当过杀手的,上酒 :)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半路一把刀 Re:冤侠义庄(风云系列) 回复时间: 2006.03.27 18:03

    呵呵,还是你最冤。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


回复主题: 回复在论坛 回复到信箱
回复内容:
附加签名:
上传贴图:
图片要求:长宽建议不超过:650×650。大小:300K 以内,文件后缀名必须为:.gif 或.jpg 或.png
      
版主推荐:
编辑推荐:
作者其它文章:

Copyright 2002-2008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