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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来自: 收录于:热点胡杨视点专栏 版主: 雁字云笺  古货人新  春风话语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亓官 收藏:0 回复:2 点击:863 发表时间: 2004.12.03 10:07:50

“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一、大赛宗旨及目的
  
   由中华胡杨林环境保护发展基金会主办的“首届国际胡杨节”(以下简称“胡杨节”),将于2005年3月12日—6月15日在国内北京、新疆、西安、上海、青岛、深圳等地隆重举行,主题是“亲近大自然,保护胡杨林”,决定举办大型的“胡杨林”生态与旅游文化展,投资兴建“胡杨林风景资源博览园”等一系列主题活动。这对于保护、挽救胡杨林,让绿洲得到延伸和扩展,搞好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弘扬“胡杨林”精神,展示华夏风貌,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和美化生活环境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本次“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大赛旨在歌颂和学习“胡杨林”顽强凛冽、不惧艰难的精神,促进社会各界对“胡杨林”的深入了解,增强人们对“亲近大自然,保护胡杨林”的意识,激发社会各界对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动“胡杨林”保护工作进度,促进“胡杨林风景资源博览园”的建设,为“博览园”添光彩,并通过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提升对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二、大赛主题:
  
  亲近大自然,保护胡杨林
  
  三、活动宣言:
  
   当所有的生命都退却了,只有她,还在飞沙走石中屹立;当所有的艰难都接踵而来的时候,只有她还在大漠尽头挺立着,她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她不奢望不屈服不认输的深扎根在沙漠,不屈不挠不急不躁的坚守在那片悲凉的土地,用三千年的美丽来阐述生命的奇迹!
  
  她的名字叫——胡杨!
  
  她的故事,流传久远;她的美丽,感动心灵;她的顽强,震撼世界!
  
  让我们用独特的方示挥发你心灵的感悟,施展你的手法,表达我们对胡杨无上的敬意、无比的憧憬和无尽的感谢吧!
  
  胡杨,我们已经看见,你艰辛的抗争;
  胡杨,我们已经听见,你缄默的哽咽;
  胡杨,我们已经感受到,你苦守沙漠的孤单!
  胡杨,我们向你保证,你的眼泪不会白流!
  
  四、大赛时间:
  
   1、活动时间:2004年12月1日—2005年4月20日
  
   2、截稿时间: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05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时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将视同放弃比赛);
  
  
  五、参赛规则
  
   1、稿件要求:
  
   (1)以“亲近大自然,保护胡杨林”为主题,通过“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作品,反映胡杨林的生存环境与生存状态,表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扩大和丰富“胡杨林”精神的外延和文化内涵,借此呼吁全社会对“胡杨林”的关注。
  
   (2)参赛作品应紧扣主题,运用任何胡杨林作视觉表现元素设计的各种题材平面设计作品均可作主题作品参赛。
  
   (3)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及承办方将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问题。
  
   2、投稿要求: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领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作品原文件领奖。
  
   (2)凡在校学生、自由广告人、专业广告公司均可报名参加,参赛者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居住地域、职业,都拥有平等参赛和接受评奖的权利。参赛者必须是作品创作者本人。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每件参赛作品均需提交打印精度为720dpi的A4样稿一份(无需装裱)及该打印稿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满足以下要求:以光盘、M0方式提供可供输出菲林的电子文件(100x70cm幅面,不低于300dpi)、及可用于互联网发布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或TIF。单幅、组幅(每一组不低于2张不超过10张)不限,每位参赛者作品以1—10幅(组)为限,不接受网上投稿。
  
   (4) 所有作品不许装裱,不可贴于另纸上。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寄送(不得卷寄),并注明“胡杨林设计”字样。因邮寄破损,或作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等非主办单位责任造成的作品丢失,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5) 参赛者须在截稿日期前将参赛作品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寄送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京光海景花园海明阁 杨林文化
   邮政编码:518056
   收件人:胡杨林平面设计大赛组委会
   咨询电话:0755-26419960 26418860
  
  (6) 敬请参赛者配合以上要求,否则恕不受理。
  
  3、稿件处理:
  
   (1)大赛方收到稿件后,即编号、登记、送“保护胡杨林”平面设计大赛组委会审阅。所有来稿均不退还。
  
   (2)大赛评选工作在2005年4月中旬结束,届时获奖名单将在“胡杨节”的相关传媒及网站上公布。请勿来电、来函、来人查询,评选结果揭晓后工作人员将主动与获奖作者联系。
  
   (3)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单位和活动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赛作品刊发、展示在本次系列活动的相关媒体及网站上(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CD、专题网站等),不另付稿酬。另将在2005年3~6月举办的“胡杨节”中颁奖、展出,优秀作品入选“胡杨节”会刊,在“胡杨林风景资源博览园”陈列宣传,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胡杨节”系列活动。
  
  4、评奖事宜
  
   (1)本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奖。
  
   (2)评选严格遵照一下原则:A、符合主题;B、创意;C、表现技巧。
  
   (3)大赛组委会除了邀请承办单位、协办单位部分人士参加评奖外,还将主要聘请国内业内权威人士担任评委,组成评委会。
  
   (4)组委会郑重承诺:在未经过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不向外界泄漏作者的个人资料。
  
  
  
  5、奖项设置
  
   金奖1名,获奖金人民币10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银奖2名,各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铜奖3名,各获奖金人民币2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优秀奖10名,各获奖金人民币1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一册;
   佳作奖若干名,获奖金人民币200元,获奖证书一册。
  
  
  〔备注〕:
  
   (A)以上奖项或为等值奖品,均有主动单位承担。所有奖励的个人收入调节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并提供完税证明;
  
   (B)在“胡杨节”闭幕式中举行隆重颁奖仪式,邀请铜奖以上获奖者到“胡杨节”举办地接受颁奖和参加有关活动。
  
    本次大赛的各项事宜,主办单位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中华胡杨林环境保护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杨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胡杨林网站 http://www.my510.com/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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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回帖


回复人: 翡翠明珠 Re:“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回复时间: 2004.12.05 12:04

    这个有趣,可惜时间太短了,我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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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琉璃湖水 Re:“保护胡杨林”公益广告与视觉设计大赛征稿启事 回复时间: 2005.07.07 21:10

    2、截稿时间: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05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时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将视同放弃比赛);
  
  
  这个。。。。。。。不是已经截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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