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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不转身     文 / 夜叉七七
发表时间:2006.06.01 00:23:40  
 
 

   我是七妖妖,不是Seven-eleven,我出生在7月11号,被一些人固执地称作Seven。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Seven-eleven是家连锁超市的名字,据说是营业时间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故名Seven-eleven。吾贝说我孤陋寡闻,于是当天下午我就去超市转了一圈,于是在那里我认识了King。
   King跟我抢同一包东西的时候我没好气地问他:你谁啊!当时他那表情满脸都写着“这女孩一定是吃炮弹了”,他说,我是711的老板,你谁啊?
   我一听,把已经抢过来的东西又扔了回去。得,算你狠,我就是七妖妖,咋地!切!说完,我扬长而去,并且发誓再也不踏进711半步。
  
   那天的心情确实很烂,家人给我下了最后通告——坚决不许买电琴,买了就砸掉。我说妈你懂什么叫摇滚么,就是可以让人忘记自我的音乐。妈说你还敢摇啊,你现在已经忘记自我了你懂么,我只知道你的学习成绩很让我失望,所以你没资格跟我讲条件!
   就这样,我灰头土脸地去了吾贝那儿,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练琴,手指上缠的胶布又比上次多了。我把写好的歌词往桌子上一撂,四脚朝天地躺在吾贝拥挤的小床上,她停下来调弦我才开口说话:吾贝,咱们什么时候能在极地有一场像样的演出,我也许坚持不了多久了。
   你说什么废话呢,说好了要永远在一起的,是不是你妈不让你买琴啊,咱们又不是弄不来。
   可是我想要一把自己的琴。
   那就更应该坚持,极地早晚会有咱们的位置,自己赚钱买。
   我也觉得我没资格管我妈要,可我现在很痛苦,你知道我的学习一团糟,再这么下去拿不到证的,可我又不甘心放弃音乐,我想我是现实版的樱木花道,总说自己是个天才,能力又拿不出来。
   吾贝把琴放在一边,一层一层撕手上的胶布,然后她拿过歌词看了看,“啪”的一声把纸弹响,她说Seven你就是个天才,至少没人能写出这么棒的歌词来。
   我从后面拍了吾贝一下,说就你小样儿的会安慰我,然后我们抱着琴在屋子里又蹦又笑,幻想自己就站在极地的台子上。吾贝说今天晚上去极地看演出,是个新来的乐队把场子包了,我连连答应着,豁出去地想“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很多时候我都无比落拓,宽恕自己说这叫摇滚精神,我真该杀。
  
   我跟吾贝来到极地的时候正看见萧小在门口蹦台阶,萧小这女人总喜欢玩单纯,二十好几的人了还整天装傻充愣弄得自己多么天真多么一尘不染,其实她是什么样我最清楚,我考上现在那所学校的同一年,萧小刚好被开除出去,后来听说学乖了,照我看是学会装腔作势了。
   见我脸色不对,吾贝就用胳膊拱了我一下,我说你别碰我,她怎在这儿呢,她来干嘛,她又抽什么疯发什么神经她什么时候喜欢上摇滚了。
   吾贝说哟,这又不是你们家,谁来是人家自由吧!
   我和吾贝彼此瞪着,僵持着一副要打架的模样,几秒钟之后我们俩突然一起笑了,这种默契程度是长期配合的结果。我说我就是看不惯萧小那副德性。吾贝乐呵呵地拉上我,边说“成啦成啦”边往里拽我。
   路过萧小身边,她凑过来打招呼,还说对极地不熟悉让我们以后多照顾。我吐着舌头晃着脑袋走了进去,吾贝则出于面子跟她寒暄了几句。吾贝一向很会做人,她是那种前一分钟还跟你称兄道弟后一分钟就敢把刀架在你脖子上六亲不认的人,可我说不好我为什么很喜欢她,这一直是我们的和谐之谜。
   事实再一次证明我对吾贝的评价,她赶过来以后往我旁边一站就说,贱人。
  
   演出一如既往地开始,没人在座位上闲着,大家围站在台子周边,癫狂的情绪直到乐队出现。主唱是个很会扮酷的男人,赤身穿一件高领毛背心,右边胳膊上纹着锚,乐队有个很俗气的名字叫“海盗”,但这主唱很有超凡脱俗的味道。
   我问吾贝你看清楚主唱的脸了么?她说灯光太刺眼咱们换个位置。
   吾贝把我拉到正对着台子的地方,我艰难地穿越那些群魔乱舞的人群刚把脚站稳,却在抬头的时候猛地跟萧小撞了个正着。她说呀,你们怎么才过来,快看快看,我男朋友。
   我正恶心到一半,却不由自主地随着萧小指的方向看过去,目标就落在那个主唱身上,此时此刻他正忘情地虐待吉他。而当我看清楚主唱的脸时,另一半恶心也强烈地在胃里骚动起来,这不是白天自称711老板的那个讨厌鬼嘛!真是冤家路窄,难道今天瘟神集体放假,怎全都让我遇上了。
   吾贝阴阳怪气地长“哦”一声,说不错啊,挺正的嘛!
   我在下面狠狠地踩了吾贝一脚,然后问萧小,他是干什么的,不会是系着围裙在超市里看铺子的小老板吧?
   萧小拿出看家本领“纯洁”地一笑,说才不是呢,他是律师。
   我以为音乐声太大振得我没听清楚。啊?什么?你再说一遍。
   萧小凑到我耳边,我说他是律——师——
  
   歇场期间,我和吾贝坐在吧台上喝酒,我的心情极不平衡。我说别让我再看见他,否则我……
   正说着,萧小就带着那个讨厌鬼款款走来,她说我给你们介绍,这是吾贝,极地常客,这是我男朋友,King。萧小故意不提我,她这是在报复我,一直以来我和萧小都在做游戏,她热衷于扮演淑女,我对拆穿淑女的真面目乐此不疲,这场游戏没有谁输谁赢,只有谁比谁死得更惨。
   King跟吾贝打完招呼之后,明知故问地看着我说,这是谁,你朋友?
   萧小假惺惺地接过话茬儿,说哎呀我都忘了,这是Seven,极地很多乐队的歌词都是她写的。
   哦?才女。
   那是!切!
   我大大方方地白了King一眼,他带着无法摸索的笑容跟萧小坐在了吾贝旁边的位子上,那三个人嘻嘻哈哈地侃起来,我向服务生又要了一杯酒。
   酒快喝完的时候,我想叫上吾贝回家,结果一转头正看见萧小要给King点烟,当时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劲儿把我推上了愤怒的最前沿,我跳下椅子绕到King面前,一巴掌下去就打掉了萧小的打火机,随之冲着King吼道:你自己没长手啊!你不会自己点啊!懒得动换就别抽啊!架子还挺大让人伺候你!
   King也从椅子上站起来,拿下嘴上被熏黑的烟耷拉着眼皮冷视我。吾贝赶紧来劝,连拉带拽把我拖了出去。
   我们坐在极地门口的台阶上吹风,我一边哈哈大笑一边问吾贝:嗨,觉得我刚才勇不?吾贝骂着娘感叹不绝,她说Seven你真是一个祸害。吾贝还说,其实你不发火我也看不过去了,尽管萧小真的很欠,哈!
  
   再次见到King,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当时我的处境衰到能用凄惨来形容。小考的成绩一下来,我就知道我回家的路如从前一样无比漫长,满处红叉的卷子被我蹂躏得皱皱巴巴,在雨水的摧残下最终成了烂泥。我嘴角突然泛起一丝微笑,心想这样就不用让老妈签字了,就有借口糊弄老师了。
   我把“烂泥”狠狠往地上一摔,然后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雨水跟我有仇似的越下越大噼里啪啦地打在我身上,好像来来往往的汽车都在笑话我。
   雨大得终于让我睁不开眼睛,我抱着腿哆嗦着身体透过缝隙看朦胧的一切,绝望感逐渐在体内攀升,我早就意识到我已经被世界遗弃了。
   就在迷迷糊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在我眼前停下,戴红色头盔的男人说,上车。
   不是我不想动,是我动不了,我试图挪动身体站起来,可四肢僵硬得好像不是我的了。
   许是看出来,那男人俯下身一把拉起我,我软绵绵的就被他放到了后座上。我趴在他背上感觉走了很长的路,我很冷却又仿佛没什么知觉。后来我被他抱得异常难受,他很辛苦地爬楼梯,喘气声从头盔里发出来,我一定很沉,他歇了三次我才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
   头重脚轻。进屋后不久,我连最起码的意识也丧失了。
  
   第二天早上,头脑微微清醒,我觉得很暖和很舒服,就蜷了蜷身子继续贪婪地睡着。这时,有人突然在我身边动了一下,我这才回想起昨天放学以后的事情。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可能被人卖了,想着想着就像被电击似的坐起来,谁知道看见的却是King,这讨厌鬼光着上半身也睡在我被窝里,而且看见他的姿势我非常肯定我是睡在他怀里了。
   King很有精神地冲我笑,然后一指我,说,你衣服又湿又脏,我都给你脱下来洗了。
   我全身“唰”的一阵凉,立刻扯过被子围上,我大声审问他你都看见什么啦!
   King说我都看见了,呵呵。
   我把你眼睛挖出来!
   没用,我都记在心里了。
   流氓!
   你才是流氓!昨天晚上是谁嚷嚷冷,是谁往我怀里钻,我这叫英勇献身,现在却被一个没良心的骂!
   我没求着你管我,别指望我说谢谢!
   好,那你去死!King把被子又从我身上扯下去,自己愤愤的光着脚站在地上。
   看见他凶我,我就坐床上哇哇大哭起来,King抱着被子赶忙过来给我裹上,他说你别哭了小祖宗,让邻居听见以为我干什么坏事儿了。King把手放在我头上,有板有眼的还像那么回事儿,他说烧退了,你别折腾了。我说你裹好了还不走,抱着我占我便宜啊!King说是啊!
   说着,King过来吻我,我小声说,你欺负我。
   欺负你?要等到现在吗?昨天晚上我就……
   你敢!
   King说我可以么,我就等着你清醒的时候回答我。
   我说我们试试吧,就一次。
  
   这之后,我和King频繁地在极地遇见,吾贝依然充当着大好人在我们中间嘻嘻哈哈,萧小依然以King为骄傲好像做了他的女朋友很了不起,我和King不说话,却总收到他让服务生送过来的酒,我端着酒杯站在颠三倒四的人群后面,看着台子上的King犹如在经历一场繁冗的梦,我们都是在梦里历险的人,梦醒烟消云散。
   摇滚。律师。上帝知道King是怎么让它们在生活中融洽的。
   散场以后我和King走不同的路回到“碧水云天”,他住的地方如同这名字一样适合修身养性。老妈一直觉得我是在极地过夜而且有吾贝陪着,而吾贝一直觉得我是回家了还不忘嘱咐我好好写歌词。
   进屋以后我和King马上脱胎换骨。我们抢卫生间洗澡,霸占浴缸在里面扑腾;用脚夹着勺子比赛吃冰激凌;看煽情的肥皂剧却哭不出来。我们用同一牌子的牙膏,穿同一款式的拖鞋,在同一位置做爱,睡同一张床然后从同一个门出去再变得彼此陌生。
   到了晚上我们又依偎在一起,King说我喜欢你。我说这话你对萧小说她也许会疯了,可我没感觉。King说正如你看到的,萧小没疯,所以我什么也没说过。
   我翻个身压在King身上,使劲咬住他的嘴唇问他:你为什么跟萧小在一起,说!
   King被我咬着嘴唇模模糊糊地回答:她说她要跟我,我说好吧但你要先跟了我的生活,萧小根本不喜欢摇滚,她一定压抑得早就想说“他妈的”,可她就是不开口,装得自己很乖很清纯,好吧我成全她。就这么简单而已。
   我一边放肆地笑着一边在King身上腻味,我说你看我乖么,我听话么,我多可爱,我多柔弱,我需要你保护。
   King受不了我嗲里嗲气地说话,抱着我在我身上抓痒痒,我笑得差点背过气去,他还不停手地说,你这小妖精,你这个小妖精。
  
   月考的成绩下来以后,我被彻底关了禁闭,与世隔绝到三天的时候我有想跳窗户的冲动。老妈天天查我的时间表,几点放学,应该几点到家,就算晚了五分钟也要交待清楚为什么耽误了。只要一进门,再也别想出去,所以更别说去极地看演出,或是找King。有好几次我切切实实地听到老妈在门口对吾贝说,她不在家。
   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吾贝把联系方式转入地下,她时常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等我,利用这碰头的机会我把写好的歌词给她,让她带给某某乐队,而吾贝是把拍到的演出照片给我看,馋得我哭丧着脸,吾贝心疼地拍着我,一副“完全能够理解你”的样儿。
   短暂会面之后,我飞奔回家,其实我一直想问问“海盗”的情况,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在看照片的时候问吾贝:海盗怎么样了,你好像没照过他们。
   吾贝一拍脑袋,说对啊,最近都没看见King,怪了,从你一关禁闭他就消失了。
   哦。
   不过Seven,后天你说什么也要出来,极地贴出海报,说最近来的几个乐队要办告别演出,我想也包括海盗。
   什么?为什么呀!
   不知道,好像极地要装修,暂停营业可能会半年。你想想办法一定要来,后天极地门口见。
   吾贝说完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儿目瞪口呆。
   当天晚上我跟老妈进行了一次和平谈判,我说妈,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就一个晚上,过了那晚我什么都不想了,只专心学习,我保证。老妈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她说“成”的时候我难过得要死,我讨厌勉强着自己去跟别人交换条件,可在那种情况下又好像别无选择。
  
   告别演出当天,King果然也出现了,他是一个人,他说你别找了,萧小竟然跳起脚来对着我说“他妈的”,哈哈。
   King在吾贝眼皮底下我把搂过去狂吻,我用力把他推开。如果当时是在小说里,大部分情节发展都会俗不可耐地写女主人公回手扇了男主人公一个大嘴巴,可能还要发疯似的喊一声——滚!但我的存在不是虚构出来的,所以我不用在生活里扮演某个角色,哪怕是自己。
   我拽着King的衣领把他拉过来,我说以后你想吻我必须先征求我的同意,然后就在King没来得及说话之前,我吻住了他的嘴,我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爱谁谁!
   那天晚上我还收到了极地自己打印的通知信,吾贝把它递给我的时候兴奋得跟中了彩票似的,信上说我们可以在极地正式停业之前包场子。
   我背着吾贝把信在角落里撕掉,不知是室内灯光太暗还是我太累,总之我的眼睛模糊了很久。我远远地看着King在台子上释放最后的激情,过了今晚,这个小贫民窟似的酒吧将带着过往的一切辉煌消失在废墟之下,待到它东山再起之时,我又是谁,我们又是谁。
   散场以后我照样跟King回了碧水云天,我们一起走的,在吾贝的笑容里开着摩托车招摇过市。一路上我什么都没想,亦如回家之后我和King的功课只是做爱。后来我趴在King怀里失声痛哭,King很明智的什么都没问,可我还是不断地说“你什么都别问”,我每说一句King就抱紧我一下。
   那天晚上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全,前所未有。
  
   King说你跟我去北京混吧,那里有个叫三里屯的地方是酒吧天堂。
   我说我没钱。King说我养你。
  
   King终于还是去了北京,走之前他留给我三样东西:碧水云天的钥匙,摩托车,红色的头盔。他说极地重新开门的时候他就会回来。他说Seven,不用等我。
   吾贝改去一个叫82的酒吧看演出,她的手指上再也没缠过胶布。
   我遵守诺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老妈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我再也没写歌词再也没打电琴的主意。但是每个周末,我都会开着King的摩托车出去兜风,野够了再把它骑回碧水云天。屋子里的任何东西都是原来的样子,包括那张乱七八糟的床。
   直到有一天,我开着摩托车经过久违的711门口,萧小正好从里面出来。我单脚撑地,看她平静地叫我,七妖妖。我摘下头盔,打量萧小疯狂却符合她本性的打扮:高跟皮靴,乱糟糟的红头发,像被人打了两拳似的蓝眼影,廉价女士香烟。萧小终于恢复了她的本来面目,其实她早该知道委屈自己有多悲哀。
   我说你眼神不赖,认出是我。
   她说我认得这头盔,除了吉他,它就是King最珍爱的东西。
   我说你还想着他?
   萧小不屑,说你别装了,King喜欢的是你。
   我戴上头盔,问她要不要我载,萧小一摆手,我加大油门开走了。
  
   某天,我偶然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衣衫整齐,文质彬彬,他走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我放慢速度从那门前悠悠而过。我问吾贝,你想跟我说什么?吾贝沉默,良久才说,Seven,就算是他你也什么都不会做的吧,回眸说明你还惦念,而不转身,暴露着你的决裂。
   我说我只是神经过敏,那人根本就不是他。
   也许。

作者签名:
全世界都那么脏
才找到最美丽的愿望
人世间不停赎罪
上帝却始终沉睡
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说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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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东方魅力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7.03.28 22:41

    伤感与生活永远都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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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黎美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8.25 12:11

    让人惬意的心痛的文字
  放弃某种投入却无收获的感情;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
   这时就会生出一种伤感,然而这种伤感并不妨碍自己去重新猹始, 因为这是一种自然的告别与放弃,它富有超脱精神,因而伤感得美丽!
  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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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一季荷香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7.21 01:42

    回眸,不转身?走的看似坚决,而又心有余念,如果我就是那个有心人的话,我一定走上前,叫你留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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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彩云飞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7 01:54

    我今年可以过两个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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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棉花糖ONE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3 17:40

    Your face is pale and blue, a tearful smile. Something in your eyes, whispers words of 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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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ruoruo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3 17:16

    回眸,不转生,。留一个美丽的回忆!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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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千语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2 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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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长天秋水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2 11:23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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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冰月亮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2 10:49

    7.11,如果不是小说,我果真就出生在这一天,然后我还有一个9.11,只是它们对我而言却不止是数字或者文字,他们是真实的存在。
  
  你的文字能刻进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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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任飘零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2 07:26

    回眸说明你还惦念,而不转身,暴露着你的决裂
  喜欢这样性情且入骨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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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杯子里的海 Re:回眸,不转身 回复时间: 2006.06.01 07:24

    你的文字你的情.....我还是想念..
  
   好久不见。七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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