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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剑(三)     文 / 玛雅
发表时间:2003.09.10 08:30:15  
 
 

   三、
   老哈勒克这次归来,身后多了一匹黑色俊马,一匹疲惫不堪的马,背上驮着一个失去知觉的汉人。他是在回部落的途中听到马的嘶鸣声才发现这个奄奄一息的人,作为一个老牧人,老哈勒克一生阅马无数,唯这匹颇具灵性的马让他赞不绝口。沙梓一眼就认出这个身材魁梧络缌胡子的汉人竟然是虬髯客!也知道他背上的那把刀鞘里一定是个两刃的大刀,有一面是锯齿的……诺尔玛一眼就看上那高大的骏马,嘴里直赞:“好漂亮的黑马!”沙梓知道,那马就是著名的昆仑雪,虽然它是全黑的。
   虬髯客来到罗布部落已有三个月了,这里的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这块小小的绿洲简直就是沙漠里的一处世外桃园,诺尔玛公主就是最美的那朵花。可是她对昆仑雪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自己的不屑,她的眼睛总是在那个叫沙梓的小伙子身上转悠。关于沙梓,他和别人知道的一样多,他的爷爷曾对老哈勒克有活命之恩,一看就知道是个忧郁孤独的家伙,他一定是个哑巴,因为这么久了,他没有听到沙梓说过一句话,沙梓的眼神很难捉摸,每次一想到他的眼神,虬髯客的心里总是忍不住沉沉的。
   昨夜不曾睡好,沙梓的眼皮直跳,街上不时传来路人诵经之声,今天是古尔邦节,韦纥人全都去清真大寺了,这样的日子绝少不了叼羊与赛马大会,忽然外面跑进一名二十出头的韦纥女子,端着一盘沙木萨,像只鸟一样叫着:“沙梓,爷爷请你一起去参加叼羊大会。”诺尔玛是个很标志的女孩,没有粉饰的天然野性让人害怕。沙梓并不喜欢她端来的烤包子,他默默吃着馕眼睛盯着街道。他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的这一生恐怕是要留在这块异域之地了,可是虬髯客的出现使他总想逃。
   每年的叼羊大会和赛马,是古尔邦节最热闹的节目,最终的结果总是在巴格其和罗布这两个久有宿怨的部落之间争夺,叼羊之前,是载歌载舞的表演,罗布的头人席上,有一双眼睛很不安分地乱转着,色彩鲜艳的丽纱掩不住薄纱外它们的光彩,巴格其的头人席上,也有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她,一眨也不眨……
   这时一群罗布巴郎子和巴格其青年穿了劲装来到场上,阿匐带了大家作祈祷,然后宣布了规则,哪个部落赢得胜利,哪个部落将获得大周皇帝武则天派人送来的用金叶打造的韦经大典,而且赢家还将被封为漠海三十六部落之首。顿时人群沸腾了,激动人心的叼羊终于开始了!顷刻之间马蹄纷飞,掀起阵阵黄沙,人影里分不清谁是谁,只有那只羊在飞扬的尘土间忽隐忽现,那可怜的家伙在小伙子们的抢拽中,恐怕早已死掉,不断地被扯来扔去,频频易手,巴格其小伙子的骑术显然不错,在一阵呼哨声中,他们已稳稳夺到了羊,……忽然罗布部落里有一匹快马冲入游戏的骑手们中间,横冲直撞,马上穿黑坎肩的骑手对着巴格其人大大出手,出手狠辣迅急,几名巴格其人被击落马下,有的被马匹拖拽危在旦夕,场上的情况很快失去了控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全场一片惊呼声……那马上的黑坎肩骑手又扬起马鞭对着拿到羊的巴格其人就是几鞭,轻而易举地夺到了羊。巴格其的年轻人显然没有想到对方竟会违规,忙于躲闪,羊顿时脱了手,那人对着他又是狠狠一腿,一旦落马,后面的马群将会把他蹋为肉泥……就在这千钧一发一际,一个人影从老哈勒克的身边以不可思异的怪异身法眨眼间就蹿到巴格其人的马上,同时一条长蛇样的带子卷住了那命悬一线的年青人,马上人只轻轻一送,那惊魂未定的年轻人就被扔在马群之外。这下人们才看清了,是沙梓!黑坎肩急了,马鞭直接劈面而来,沙梓丝毫未躲,抬手之间,马鞭不仅没有近身,谁也没看清,他手中的长蛇就直接掀去了黑坎肩的帽子,一头长长的小辫子散落了下来,如此心狠竟是男装打扮的诺尔玛!诺尔玛有些气急败坏,伸手拔出腰间的佩刀,对着沙梓又刺又砍,招招都是要害部位,沙梓轻描谈写地闪躲,更是激怒了她,却无法近他的身,又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沙梓把羊重又扔进人群,她竟将手中的佩刀向沙梓的背心尽力掷去,距离这样近,力道这样足,眼看那刀就要刺入沙梓的后背,沙梓手腕一抖,头也不回,只听长蛇一声脆响,那刀竟然转了方向,直直扎进了松软的沙土之中。沙梓莫测的身手让虬髯客大感意外,他不由想起另外一个人……
   所有的人全呆住了,老哈勒克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是身手不凡的武林高手,他高兴地拍着沙子的肩膀,好,好啊,今天罗布人的面子总算没有丢尽,以后身边有了沙梓这样的武林高手还怕其它部落?巴格其人虽然赢了,但老哈勒克心里仍很庆幸,一场火拼终于避免了。
   恼羞成怒的诺尔玛,躲在河边直抽河床上的石头。一匹黑色骏马出现在河边,是虬髯客和他的昆仑雪。诺尔玛一眼就瞥见他凝视自己的眼睛,这家伙的眼神总是邪里邪气的,不禁大怒,正好没处撒气呢,狠狠对着他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鞭子雨,虬髯客微微一笑,轻轻扯住她的鞭梢,这丫头劲儿倒是不小,无论凭她怎么使劲却夺不回鞭子,脸儿挣得通红。只听一阵哈哈大笑,虬髯客松开手,气得诺尔玛对着昆仑雪就要抽,虬髯客一看,一声呼哨马儿知趣的跑开了,这丫头真是有点野性难驯。就要这,对性子,喜欢!
   沙漠的夜晚,月儿又圆又亮,气温很快就冷到冰冻,部落里的欢庆歌舞依旧如火如荼。沙梓悄悄地离开了喧嚣,和衣躺在热热的火炕上。寂静的夜里,风就是黑暗的声音,风就是黑暗的灵魂,冷冷的月光下,一个夜行人在屋顶静静伏侯着,沙子呼吸匀轻,似乎入了梦乡。他仰面对着天窗,月光映在他的脸上,这是一张多么忧郁的脸啊,睡得这样闲静,他的眉间为什么会有一种比月光还要凉的东西?正在这时,一个身影飞快地掠过,伏在屋顶的夜行人立刻远远地尾随上去,竟然跟到到了巴格其部落的圣地:释归泉。一眼泉正潺潺地在静夜里轻吟,一团晶莹的绿光正在缓缓移动,赫然是一块硕大的宝石,安然地搁在一只体大腿长的癞蛤蟆头上,这正是巴格其人的圣物雪蟾和圣灵黑色之光,这家伙正幽幽地游着,在旷寂的夜里像一个撒满教的巫师在进行一个充满诅咒的仪式……黑衣人伸出手去取那黑色之光,只听雪蟾一声锐鸣,背上射出几道毒液,就像绿色的荧火虫,点点滴滴在黑衣人的臂上闪烁,黑衣人举剑向雪蟾劈去,剑身上闪着一种奇怪的光,就在这时黑衣人的身形一个踉跄,向后退了一个大步,四处倏然亮起了火光,黑夜变得白昼一样,两个人站在黑衣人面前,竟是守泉的武士,西域著名的双枪手黑枪银枪兄弟!两人相视一笑,很久没有遇到过犯禁的人了,天天陪着雪蟾怪没趣的,今夜总算有解闷的东西了。两把枪同时从两侧刺出,黑衣人长剑也划了过来,月光下闪着碜人的光,一阵金属的碰撞声划破了夜的宁静,先碰到剑的银枪竟然被劈为两段!双枪手同时惊叫一声,多了心忌,长枪不敢轻易与剑相撞了,几个回合下来,双枪手竟然渐占了上风,心中有了底,少了几分胆怯,两人杀招越发凌厉,眼看黑衣人已无法招架,又是一片火星闪烁,一把巨型刀磕得双枪闪在一旁,又多了一个大个子,没想到这半路杀出来的还有几下子,双枪倒是来了劲儿,使刀的大个子觉得这双枪厉害得紧,若是纠缠下去并不是好事,又见火把、人声、越来越多的卫士……局面对自己越发的不利,于是一声呼哨,一匹黑马风驰而来,急攻几招,拽起剑法已乱的那名黑衣人跃上马背,眨眼间就消失了……
   巴格其人正要追,一个年青人轻轻一摆手,他望着马儿消失的地方,笑容浮上来。
   削铁如泥的剑?躲在黑暗之中沙梓有些纳闷。
   诺尔玛身为罗布的公主,白天输了叼羊,在人前丢尽了脸,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晚间来偷巴格其的圣物黑色之光,幸亏自己戴了特制的手套,不然这只臂可是要烂了,偷拿了爷爷珍藏多年的宝剑,原以为会稳操胜券,没想到双枪竟然那么厉害,差点儿又栽了。大胡子虽然救了自己,可是看见他凝视自己的眼神就来气,她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不依不饶地怨道:“为什么不帮我把那两个人劈了?” 虬髯客笑笑,说:“好,下次你再来,我把他们碎尸万断。”诺尔玛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不再吭声。虬髯客显然也注意到她那把奇异的剑,可诺尔玛很厌烦地跳下马背,她宁愿自己走回罗布,虬髯客也不生气缓缓地骑马跟着她。
   天刚放白,老哈勒克就把诺尔玛唤到跟前一顿好训,因为诺尔玛的鲁莽举动,他大为震怒,对于这个任性的孙女儿,他简直是没了法子,巴格其和罗布素来不合,白日的叼羊会上,巴格其人已有受伤,要不是沙梓及时出手,让巴格其赢了御赐金经,当了部落之首,才平息了风波,巴格其大权在握之后一定不会轻易放过罗布,正愁呢,想不到昨夜她竟然又去冲撞巴格其人的圣地,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坟么。老哈勒克又气又急,团团直转,可是诺尔玛却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下次我定要劈了那只癞蛤蟆……”不等她再说下去,老哈勒克就气得胡子发抖,真想给她一巴掌,但诺尔玛早就知道爷爷对自己没辙,她早就摸透了爷爷的脾性,反而说:“打呀?不打我可走了。”老哈勒克的手停在空中抖了半天就是下不去,诺尔玛一扭身子,像风摆的红柳一样径自跑出去了。老哈勒克眼睁睁的望着孙女离去,他的手重重落在自己的腿上,诺尔玛呀,真是前世修来的冤家啊。
   忽然有人来报,巴格其老王爷来访。莫不是听错了?老哈勒克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老家伙来做什么?昨天才当上漠海部落之首,今天就急着让自己叩拜啊?他不敢怠慢,忍着一腔不悦急忙迎出来,深深一个大礼,倒要看看这老家伙耍什么花招,要是欺人太甚,他才不管天王老子地王爷,没门!
  没想到巴格其老王竟然是来提亲的!他为他的孙子来求婚,并带来了琳琅满目的聘礼,愿意诚心联姻化解两个部落之间多年的仇怨。啊,老哈勒克顿时心花怒放,这老家伙还算是漠海英雄,其实自已心里是极佩服的,两个部落和睦相处是每个人的愿望,再说了谁不知道巴格其小王子是漠海里最英俊的枭雄啊,打心眼儿里自己还是很赏识他的。老哈勒克故意拿个架子作沉吟状,但却无法掩饰内心的喜悦。巴格其老王哪能放过这机会,便称机说:“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了,咱们商量个吉日就尽快订婚吧。”老哈勒克倒是真的为了难,其实这事得和诺尔玛商量一下,她要是不愿意,就是天大的好事也没办法。巴格其老王见状,又说:“咱们俩家结亲,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世间哪里还能找到这样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金童玉女呀,这也是真主的意思啊。”
   是啊,老哈勒克想想也是,看来真是真主的安排,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只是日子要由诺尔玛自己定。
   巴格其老王刚离开,诺尔玛就冲进来,一看到满屋子财物,二话不说就掀得满地都是,不依不饶的嚷嚷:“为这么点烂东西,你就把我卖了……。”
  老哈勒克不阻拦,平静的望着诺尔玛说:“这事就这么定了,这不仅是你的喜事,也是罗布的喜事,更是巴格其的喜事。”
   诺尔玛望着爷爷苍苍的白发,望着他祥静的眼眼,望着他一脸的皱纹,不禁委屈的哭叫起来:“要我嫁他家的小兔崽子,休想!”
   老哈勒克的眼也湿了:“诺尔玛,爷爷老了,不能照顾你一辈子,这一辈子你都是爷爷掌上的明珠,是爷爷心上最爱的宝贝,巴格其那家的小子人品是靠得住的,你嫁到他家,我是放心的,等我有一天死了,在天上见到你父母我也好有个交待,不然爷爷死都不能安心啊。”
   诺尔玛听得心酸的泣不成声,她心不甘啊,如果让她选郎,她会选沙梓,没有原因,就是选沙梓。她伏在地上,抽泣渐渐变成号啕大哭,这哭声真响,响得整个罗布都听得清清楚楚,沙梓听到了,虬髯客也听到了,俩人在各自屋里静静听着,虬髯客不知不觉中竟有些愁怅。
   诺尔玛不见了!罗布泊的风把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
   两天过去了,诺尔玛没有回来,罗布的人出动了,巴格其的人也出动了,漠海三十六部落全都收到诺尔玛失踪的信息,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这位骄横的小公主,却没有她的踪影,哈勒克一下子老得不行了,这是他唯一的孙女啊,他悔自己不该不和她商量,必竟婚姻是她一辈子的大事,他应该知道她的脾气的,可他发现自己珍藏多年的那把宝剑也没了,恨得一个劲儿砸自己的腔子,胡大啊,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
   诺尔玛已两天没吃没喝了,嘴皮干裂,一气之下骑了她心爱的花驼就走,像只没头脑的苍蝇失去了方向,想不到偏离了孔雀河,沙漠里长大的人竟迷失在沙漠里。虽说已是早春,可沙海正是寒冷孤寂,沙子肆虐地吹打在她的脸上,冻得铁青,她知道自己错了很多,她知道嫁到巴格其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好事,而她不爱那小子,一点儿也不爱,她不会欺骗别人的感情,也不想伤那小子的心,她不是温柔的女子,既不会背叛自己的心,更不想伤自己的心,她只有逃离罗布泊。花驼的缰绳绑在她的手上,不知道是驼牵着她走,还是她牵着驼走,她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她又想起了沙梓,自己也见过不少的韦纥雄鹰,可从未正视过,唯独这个哑巴一样冷得让人忍不住想起的汉家巴郎让她心动,她总想看看沙梓脸上的笑意……她觉得自己就像一片云,轻得像梦一样,冷风吹来,她有一种燃烧的快乐,她觉得自己正在随着胡西塔尔悠扬的乐声一点点地蒸发,一队队天鹅绕在身边,她看到了沙梓的脸,他冷冷地眼正充满关切的望着自己。诺尔玛笑了,天堂里真好,明亮的月儿就在她面前,到处是刚洗过的星星,沙梓正一口口喂她甜甜的水,身上盖着一件大大的斗蓬,又软又暖,有一股陌生的淡淡的好闻的味儿……沙梓塞进她嘴里一粒药丸子,诺尔玛听话的嚼着,好苦啊,她嘴咧得像瓢一样,急忙吐掉,沙梓又要塞进一粒,这回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张嘴了,沙梓一只手捏住她的颊,那粒药就滚进她的肚内,她的脸好痛啊,难道这不是天堂,她狐疑地看看四周,一堆篝火在旁边静静地燃烧着,两峰骆驼正卧在脚下,其中那只毛色难看的正是她的花驼。沙梓没有看她也没有言语,诺尔玛突然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自己是堂堂的罗布公主,可在沙梓的眼里还不如捡到的一根柴草,她的眼里忍不住有了泪光,负气的扭过头去。看她这样子,沙梓觉得又气又怜,不想理她,他寒着脸眼盯着她的剑,诺尔玛急忙拽过剑抱在胸前,冷笑道:“原来是看中我的剑了,伪君子!”沙梓的眼睛立时被一股冷气笼罩,诺尔玛突然有了一种很委屈的感觉,她倔犟地望着沙梓,一声不吭。说实在的,要不是老哈勒克来找自己和虬髯客,沙梓可能不会出来找这个蛮横的公主,他宁可离开罗布泊,去更远的地方,因为自己的一生注定是飘泊的。沙梓把头转向篝火,微闭着眼,像是入了定,不再理她。诺尔玛看他对自己也没了法子,有了一种胜利的心慰。
   沙漠里的天气变化快得比诺尔玛的脾气还可怕,风越来越大,转瞬间篝火已被吹散,没了影子,星星月亮也躲了,沙梓紧紧地拉住诺尔玛靠在两峰驼的肚下,宽大的斗蓬像小毡房一样包着两人,诺尔玛从没有这样乖巧过,像小鸟一样依在沙梓的旁边……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从沙堆里爬出来,天已大亮,两峰骆驼听话地倚在旁边。沙梓把剑递给诺尔玛,诺尔玛的脸红了,昨夜风暴起时,自己早忘了剑了。“哪……哪儿来…来的?”这个结巴的口气冷得像下了冰雹一样,他眼里的阴郁突然让她有点怕,她不知道这剑的来历,如果不是这柄剑,说不定沙梓是不会来救自己的。但是沙梓真是为了夺剑,就凭自己这两下子……?除了剑,沙梓多的一句话也没说过。诺尔玛心里来气,偏不说,死也不说关于这剑的一个字。沙梓要向西回罗布,诺尔玛死活要向东,回到罗布就得嫁人,以后做人就得低眉垂目失去自已,她执意要到汉人的地方去,她挑衅地说:“你走你的西,我向我的东,井水不犯河水。”说罢转身就跑,沙梓看到她的蛮横也没法强拗,只好跟着她,诺尔玛看到结巴这样,心里比吃了葡萄还要甜。由于没有水和食物,两人又坚持了三天,诺尔玛实在不行了,要不是沙梓牵着花驼,她早都躺下了,放眼望去,漠海依旧无边……诺尔玛已有点恍惚,沙漠的晚间冷得无法想像,她不知道沙梓到底有多大的耐力,有多大的潜能,只有和沙梓偎在一起,她才会觉得自己还活着,她发烧,烫得寒夜都冒热气,依稀中,沙梓又撬开她的嘴,他哪来的那么多药,这种苦味儿她已爱上了,她希望沙梓能再喂她几粒……一声马的嘶鸣传进诺尔玛的耳朵,可是她实在是不想睁眼了,她只知道自己抓住了一只大手,很有力的握着自己。
   再次醒来,她依旧抓着一只手,这只手真温暖啊,眼睁开后,闯入眼帘的是一张满是络缌的脸,竟然是虬髯客正望着自己,自己抓的竟是他的手!诺尔玛想要抽回手,可是没有了力气,只能恨恨地瞪着他,她发现沙梓不在自己身边了,虬髯客一笑,“你的沙大哥把你交给我了。”望着无垠的漠海,诺尔玛气得直想掉泪,这个可恨的结巴!
   渐渐地,隔三差五能遇到商队,也听到有关中原的奇闻怪事,那些驼队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好长,首驼和尾驼脖下摇晃着铃铛,;载着驼铃声消失在远方。最让诺尔玛感兴趣的是有个什么临潼大会,她真恨不得快快出了沙漠,早点看看。
   昆仑雪长长的鬃毛潇洒地随风飘动,诺尔玛望着自己的花驼,别看它又老又丑,可它是自己的爱物,她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难道自己真的不再属于沙漠了吗?莫明,这些日子总是梦到罗布,莫明,眼里的荒漠总让她有些黯然,或许前世就是罗布的沙子罗布的土,或许上古时代,罗布就是水乡泽国,原本就是野鸭和天鹅的世界。她喜欢走在罗布的阡陌,感受罗布的详静安宁,既使很久很累也不愿停歇,因为美丽的孔雀河就在不远处轻轻歌唱。现在竟然离开了罗布,离开了自己生长的花园,只要眼里出现或浓郁或稀落的绿,哪怕只有一丝丝绿意,诺尔玛的眼里就会涌上泪花。
   诺尔玛最烦虬髯客问起沙梓,她会很不客气地冲他瞪起大眼,虬髯客立刻就大笑起来,气得她狠狠在昆仑雪屁股上抽鞭子,心疼得虬髯客连忙赔不是,诺尔玛看他那样,忍不住羡慕起这马儿来,一头牲畜都有人上心,而自己却走不进那个结巴的心里,一路上,诺尔玛紧紧抱着剑,仿佛这样心里才会踏实,因为她看出来,结巴对这剑格外上心。
   诺尔玛毕竟是个守不住沉默的人,她总是忍不住对虬髯客不停地问这问那,总也离不开临潼大会:“大胡子,临潼大会也有叼羊和赛马吗?……”关于临潼大会虬髯客倒是很高兴,他希望在这次武林大会上找到一个人,一个自己苦苦追踪了一年多的人,追到沙漠里的线索似乎断了。他微微一笑说:“是武林人切磋武艺,共商武林大事的一次大会。你会看到各门各派的绿林好汉,会见识到各种各样的奇门武功,这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诺尔玛一听,心都要长了翅膀了,恨不得马上就到长安。她知道结巴的武功那么好,一定也会去临潼大会。
   看,炊烟,房子,还有牛马………库姆塔格,我们终于走出来了!诺尔玛惊喜地尖叫着。
   如果说眼里终于不再是望不到的沙子便是沙漠的尽头,那诺尔玛和虬髯客算是走出沙海了,来到汉人越来越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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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子衿 Re:胭脂剑(三) 回复时间: 2003.09.13 13:00

    这诺尔玛让我想起了郭芙,难怪沙梓不喜欢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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