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昨天下班时过于兴奋,以至于把自己的宝贝手机忘在了公司,妈呀,没有手机的日子真叫难过呀,发现手机没有带回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天哪,我又与世隔绝了。之所以用又这个字呢,主要是因为,本人记性奇差无比,总是把手机忘在公司,要不然就是出门忘记带,要不然就干脆不记得丢在哪里了,好笑的是,有时明明记得带回家了却不见踪影,每回总要用自家的座机打自己的手机,以便探知它的方位。
回归正题,这“与世隔绝”的日子可真是......,发了很久呆才想起来,由于前阵子,男友手机被偷,为了以防万一,我把手机里的号码作了一份备份,在我自己手写的通迅录里,还好还好......
不过昨天晚上到十二点还没有睡着,对我手机,那叫一个想念呀,简直可以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晚不见如隔三世来形容了,反正就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脑子里就想着我那可爱手机的纯白身影。终于知道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都用两个手机了,就算一个忘了带还有另外一个呀,多好呀,我咋就没有想到尼,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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