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的三妹夫昨天在他村的私人工厂中干活时触电身亡。一个家庭的男人死了,那简直就是天塌了。
他三个孩子。大姑娘上大三;二姑娘初中毕业后,因家庭困难,不让上学而到深圳打工;最小的是个儿子,上高一。他还有个老母亲已70岁。
我这个连襟47岁了,身体很强壮,为了给孩子挣学费整天不闲一时,没想到竟这样去了……
我今天去他家帮忙调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和山西省的实施办法,根据山西省在岗职工上年度(2005年)月平均(1303.08元/月)和他在厂里的月工资,经过反复磋商,讨价还价,最后以厂方赔偿15万元达成协议。
就这样,他以自己鲜活的生命换来了15万元人民币!
这样也很好,他再不用劳累了,可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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