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暴雨惊雷。
这些都在我上床后发生。我迷迷糊护,很困。
有一瞬间,觉得一个雷在我头上劈开又被闪电直线带过穿越房间。迷迷糊糊,想,这个雷应该记入日记本。
今天去图书馆做模拟卷子,来回的路上都见到被雷劈开的树,那些还很茂盛苍翠但已失去生命供给的枝叶挡住了人们的去路。地面有些狼藉,披着一层被踩烂的绿渣。有些树只是断了枝桠,有些树主干的劈口直底根部,仿佛巨大的永不能愈合的伤口。我在啧啧称奇的同时不免为它感到些遗憾,但转念一想,只要土地下根还在。
现在想,如果昨晚有夜归的人,会不会像那些树那样……太恐怖了……现在能深切体会到曹禺《雷雨》取名取得好!
看见一只白头的鸟儿(我一向戏称为“白头翁”)飞落地面,跳跃、啄食,走近了——才发现它啄食的是一块丢弃的面包。真可爱。但我的走近使它惊慌逃离。但我相信它肯定不会飞远,有着美食的诱惑,它肯定在附近偷偷窥视趁无人时再飞下来啄食。原来鸟儿也是校园的清洁工啊!其实它们大可不必惧怕我们这种无意伤害它们的人,不过拥有那种本能的警惕性也是必要的。白头的这种鸟儿并不十分漂亮,但比起满校园灰扑扑的麻雀,它们也算得上有几分姿色了。:)
看见一只黑狗朝我走来。完全的黑,黑眼睛、黑鼻子、黑嘴巴,身上的黑毛蓬乱着,矫健得小跑而来。我一向是爱狗的,不过对于这条黑狗很惧怕,不敢唤。它横过路面朝我小跑来时,我注视着它,也惟恐躲闪不及。它感觉到我的目光了,抬头忘我一眼,又低头嗅着什么。就在它看我一眼的瞬间,我心都提起来了,还好它又低头嗅它的东西,我提着的心才放下去。
原来没有什么完全绝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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