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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没有人支持我与刘恋爱,但我却陷入了热恋的沼泽地。
无奈之时,我给三姨和小姨各写了一封信,我对两位阿姨说,刘是一个很聪明、有理想、有抱负的男孩子,我和刘是真心相爱的,而且刘对我也很关心,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与他分开,我恳请两位阿姨做做我母亲的思想工作,希望母亲能早日接受刘。
也许是两位阿姨起了说服作用,也许是母亲倦了懒得管我,我写给三姨和小姨的信寄出没多久,母亲就同意了我和刘的事,但母亲说:“我们该说的话都说完了,听不听是你自己的事,反正人是你自己找的,如果将来后悔了也不要来家里说。”我知道,母亲的心里仍是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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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恋爱后,我就慢慢地疏远了同学、朋友,一是不再方便联系异性,二是大多数同性也都在茫茫碌碌之中与男友漫步恋爱路了。这样,我的业余生活除了去电大上课便只有与刘腻在一起了,渐渐地,我对刘有了强烈的依恋,在我的情感世界里,刘就是我的唯一。
也许刘觉得大局已定了吧,他开始放任自由,卷入麻将方城,把本该去电大上课或是看书学习的时间都花在玩麻将上,这令我非常恼火,却又无可奈何。有一天夜里,他抛下孤独的我与几个男生在二楼一个宿舍里酣战(我的宿舍在三楼),我气愤之余无计可施,便操起一个煤球偷偷地从窗户对准麻将桌扔了过去,结果,煤球没有按我的预想落到麻将桌上,而是按抛物线的轨迹降落在一个男孩子浅蓝色的床单上,幸亏是偷袭,除了他,应该没有人知道是文静的我所为。
煤球事件是小事,虽然没有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但它却暗示着大问题,只是我太天真,并未意识到该和他分手,我依然盲目地一心一意地爱着他,真不知道那时我爱他什么。
夏天,刘催促我办理结婚登记,说是单位分房要根据结婚证来排队,和他在同一个单位上班的他的父亲也这样说。由于我那时的年龄不到23岁晚婚年龄,而我单位对计划生育管理控制得很严,所以,按照正规的渠道,我在单位工会绝对开不到介绍信(婚姻状况证明),于是,我回家把结婚登记的事告诉了父母,我的本意是想通过父母找关系从单位弄个介绍信出来,可是,父母对此事非常慎重,他们不但没有替我开回介绍信,反而把对刘的调查结果告诉了我,我依稀记得继父说过:“我找了他单位人事科的一个干事打听,人家说他在单位表现一般,不太要求上进……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你一定要想清楚,不能随随便便就登记结婚的……”
被所谓的爱情蛊惑的我根本就听不进父母善意的劝告。后来,刘的父亲找人开后门为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在瞒着单位、背离父母的意愿下,我与刘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这一年,我22岁,刘24岁,我们离晚婚年龄都差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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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后,在刘的要求下,我住进了刘家。刘有三个已成家生子另有住房的姐姐和一个在省城上大学的弟弟,我在刘家扎地为营也就意味着每天将面对他,面对他的父母。
与他们朝夕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我感觉他父母算是比较好相处的老人,就是生活上过分节俭了一点,让我有些不习惯,想住回宿舍,为此,刘和我在住宿问题上发生了摩擦,除此以外,我们也经常为别的与我们无关的事情发生争吵,比方说,我说他母亲炒青菜份量太少,他会和我争吵,我说他某个姐姐很小气,就一心想着回娘家揩油,他也和我争吵……
总之,我不能在他面前说他家人的一丁点本来就是缺点的缺点,否则将引爆口舌之战,而每次争吵,他都要争赢才肯罢休,即使他意识到自己错了,也从不认错的。我这人天生就不会伪装,看不惯的事我就要说出来,并且会当仁不让,所以,我们的争吵一直都无法到达终点。很明显,这全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不和,但我那时就是意识不到,我只是简单地理解为所有男人都是这样维护自己家人的。
有一晚,为了一件小事,我和他在卧室里吵了起来,当他抡起拳头后,我一时性急将一只茶杯摔向地面,随着“砰“地一声,砸裂的瓷片飞溅到我的脚背上,划破了一根可怜的动脉血管,一道约两厘米长的裂口横在眼前,鲜红的血汩汩地随着我无助的哭声往外涌,他父母闻声走进来,他母亲责怪道:“……你们以后要吵架到外面去吵,别在这个家里吵,弄得左邻右舍还以为我们家里出了什么大事呢……”他父亲则一边询问事情起因,一边用烟丝敷在我的伤口上,帮我临时止血,他老人家那些举动就像一个亲生父亲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令我感动良久。
这是我们第一次“动手”,尽管伤口很快就愈合了,但脚背上的疤痕却是一生一世都抹不掉的,至今每回看见它,我的心里仍会隐隐地疼痛。
秋天,我们分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旧房子。这套房子原来的主人因盗窃公款被判死刑枪毙了,刘拿到房屋钥匙后说是要冲喜、要闹一闹,便邀了一帮同学来玩,刘所谓的玩就是打麻将,这是我最厌恶的玩物丧志、俗不可耐的事,于是我阻止他们玩麻将,刘就和我吵了起来,在争吵中,他当着他同学的面,又一次挥舞起他有力的拳头……他曾经许下的诺言“嫁给我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象浮云一样,从天空一掠而过。
这次暴力行为过后,我开始考虑分手这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了,因为我发现横亘在我和刘之间的不仅仅是暴力,还有我们之间很多可怕的差距,比如他的不学无术、好高骛远、爱慕虚荣、华而不实、脾气暴躁、懒惰成性等等陋习。
分手前,我想到了一个恐惧的问题,当初我和刘的婚姻登记是瞒着单位的,也就是说我和刘在我的熟人眼里还只是男女朋友,万一刘象报章杂志上写的那样为了报复我而四处宣扬我已经失身于他,那我将来如何寻找下一个好男人?再就是他的父母对我都不错,如果真的分手了,我将在良心上愧对于他的父母。
在矛盾、茫然的心理下,我给他父母写了一封信。我这人真是懦弱、无用,一遇到生活难题,就知道写信,写信,用文字诉说自己的苦恼和无奈。信中,我把分手的理由陈述得清清楚楚,意即分手不是我的错,没想到的是,我分手的念头就败在了这封信里。他父亲在回信中引用了一句俗语:夫妻还是原配的好。
看到他父亲引用的那句俗语,我想起我的亲生父母,想起我亲生父母的离异,想起给我生活磨难的组合家庭,想起生活中看到的吵闹不休的组合家庭,于是,我妥协了,打消了分手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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