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着个话题是很荒唐的,但做那样的事更荒唐的!
昨晚在阅览室和一群同学看书,看到一陌生的女孩子独坐角落,我从没有见过她。心里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想和她说话。我居然还走过去了,我坐在她的身边。平静地说:“你好,可以和你握下手吗?”她转过脸很诧异的看着我,显然她不认识我。她并没有给我面子。他拒绝了我。
我忙解释,“不要误会,只是想和你握手,”当然这样话谁都不会相信,我不得不违背良心欺骗它——是因为我必须要一个借口了——“我们心理学老师给了我们一个任务就是和陌生异性握手……”终于没有说完。她看了我一眼,马上警惕的低下头看她的书本。记得有十秒钟我慌乱地找不到解决尴尬的话题。她大概还是不忍心伤害我这么一个看似无邪而可怜的人吧,她搪塞的问我为什么不找其他的人呢?显然是对我的警惕和怀疑,好比是一只绵羊和假装可怜的狼的对话。我赶紧说“要陌生人”好象我认识的人很多似的,偌大的阅览室也几个见过我呢?她也许是相信了我的话,或者是想尽快摆脱我的骚扰。片刻犹豫后缓慢的伸出了手,我也赶紧伸出三个手指轻轻捏住她的指尖。顿时白皙而饱满的异性间的肉感像电流传到我的身体。持续不到一秒我不得不放手了,深情感激的谢意从口中淌出。起立转身我离开了她。
以后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是长的什么样的,朦胧的就知道统治很漂亮。以后所以的回忆都是两只手相接触瞬间的温暖。像什么我说不清了就是很好的感觉!也许我再也不会见到她,因为我不知道她是谁,昨晚我根本就不敢面对她的眼睛,不敢看她的样子。
现在想来是不是得罪了一个陌生的人,冥冥中的冲动却又没有动机,就只是为了证明陌生人之间的心理隔阂和常识的戒备。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成功了我可能是真是伤害了她,那样她会记得我并且会恨我的无耻是一辈子。我没有想的太多,她的样子不容我再想下去了,是不尊重是亵渎是伤害!我以自己的颜面为赌注,是输是赢不得结论。
如果能再见到她并且认出她那么我会给她解释清楚会给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或者根本什么都不用说,说的再多都是无用的,因为她会恨上我了。我突破了自己的胆量,冲破了内向、不喜欢和人交流的城墙。我是成功者吗?怎么我都有种可耻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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