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天,在不下雨的房间。。。。
莫文蔚的歌被我记的七零八落。但意境与旋律却绕脑三日有余。
那天早晨在阴沉的天色里,迈着可以更快却无法加快的步子,想让自己就这么走下去,公交车永远不要来,或者随便出现到那个男人的怀里,总之唯一不想去的就是那在那一刻异常该死的目的地。
但是脚步最后去的还是那里,只是迟到十分钟罢了。居然才十分钟!
听说外面这会正在下雨,我喜欢阴天与雨,只是今年才开始的。朋友说这想法真变态。最近也总是被人这样当面诽谤。那天还自嘲说改自我说明为:我是一个会有其它女人当面说我的这种性格绝少男人爱,还笑着的女人。我还是一个很多女人用一种疑似病态的好奇心探究自己将来男友与老公的德行的女子。这些话说起来真长,真烦。改了几遍都不能更简练,看来我的功夫仅止与此了,憾。
说到那里了?说到今天也是阴天,摇着回到这个每天都来的地区,去了书店还掉那对我来说和馍一样重要的小说并再带本回来,然后抬眼望望天,要下雨了,阴了几天了终于要下了,因为不想在雨声中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所以抬脚走到了这里,想抽根烟的,却发现忘了带火,选的刚好是没人坐的一排机子中的一台。这比今天一天里被三个人先后问到:你有对象了吗?& 请我吃饭好吗?的事情还要背。
发现自己今天绝对一个婆妈,提前更年期?不知道,反正这满腹牢骚发不出去我怕致癌,倒给朋友听怕朋友致癌,是被我烦的。
其实不过是天气很阴沉,只不过是肉身带给自己一些麻烦与痛楚,只是想抽烟却没带火并无处借火,只是那可怕的却自己选择的将来让人觉的流泪似的痛罢了。只是那被人追问时的一丝难堪与能发现别人眼中疑似同情的神色的敏感。
其实也许是没说找话,要说些什么而已。只是想说些什么吧,所以就说了,就这些。够了。
对了,某天曾扶一乞丐过街,事后对朋友说嘘自己的伟大,结果另某一天,被人当面揭发事实,当面赞扬时却是只想背过脸去,说句:“就做了件好事还让人看见”来掩饰自己当时的无地自容。看来做好事还是自己夸自己时舒服些,别人夸怎么听怎么觉的不舒服。人听了又会说:变态。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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