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大伯去世一周纪念日。回去遇到了三姐(她是大伯的女儿)。
好久没有遇到她了,昨日一见吓我一大跳——瘦得让我不敢认了!
开始问她,只是说减肥的。后来到了大伯的坟地,她才对我说了真正的原因----三姐夫正在跟她闹离婚。
她说三姐夫在外面有外遇了,而且已经从家里出去跟那个女人住一起了。从不絮叨的三姐一边流泪一边对我诉苦:结婚十几年省吃俭用,操持这个家。即使这几年家里经济很好了,也从不舍得买一件贵点的衣服穿,总说姐夫在外面赚钱很辛苦不忍心乱花钱。
以前每次见到她,都跟她开玩笑说她这样遭姐夫嫌弃的。今天她说:真的让你说中了!
我问她什么打算?她说不能离婚!我问她找到挽救的办法了吗?她说:能想到的都做了,他还是离开了家。我又问她以后打算怎么办?她说:继续争取,如果还不回头,就以死来让他愧疚一辈子!
三姐呀,你这是何苦呢!已经变了的心你要它干什么?!即使死能使他愧疚,对与你又有什么意义?我这样对你说了,可是你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他活着没有意思!没有面子!
好可怜的三姐呀!一定要珍惜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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