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胡杨林日记 [登录] [注册
 
合同

写作者:苏紫     日记本: 青春的印记

日期:2006年03月19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225

   开学一个月来,因为杂事缠身,对儿子学习的督促和检查就松懈下来,今天偶尔检查他的数学作业本,居然发现几乎没有全对的次数,甚至连完全平方公式都有搞错的时候,不仅勃然。
   下午和儿子一起去存他的压岁钱,回来建议改革零花钱制度,实行有偿劳动制,没想到他立即表示欢迎,还要我写,他来签名。我急着做饭,就让他自己写。
   刚把米洗到锅里,那边就已经把合同拟定好了,乐颠颠地让我签字。我把火打开,和他一起走到书桌前,仔细研究合同。
   “第一条,扫地一次1元——不成,太多了,你要一天扫三次地,那一个月就快100元了,不成,改5角。第二条,拖地一次2元,改1元。第三条,收拾自己房间一次1元——收拾自己房间还要钱?这么简单的工作,5角就可以了……”
   “那不行,就1元,又得收拾又得擦,活儿太多了,5角太少。”
   “5角就5角,不然就取消,没得商量。”我的态度很强硬,他的房间也就十一二个平方,一张床、一个书柜、一个写字桌、一个衣架,再就是壁柜了,好收拾着呢。
   儿子也很坚决,就要1元。我起身去厨房:“不然就取消,你原来的零花钱因为你的表现太差而暂时取消,你看着办。”儿子上个周把五十元零花钱弄丢了,正理亏着。
   米已做好,我关火,开始切菜。儿子拿着合同和笔进来:“喏,这个要不答应就拉倒。”我接过一看,收拾自己房间一条已按照我的意思改好,但后面又加了一条:收拾父母房间和客厅一次2元,我忍不住笑了。
   于是两人回房间继续协商,接下来就顺利多了,一共拟定了18条,最后,儿子坚决要求我签字。呵呵,一份合同完成,不需要公证,接下来的,就是如何监督履行了。

完成时间:2006.03.19 14:59:50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9 条留言 | 查看留言   

 

留言


留言主题: 留言在日记留言到信箱
留言内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