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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写作者:小泥鳅     日记本: 小泥鳅的点点滴滴

日期:2006年0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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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以下是我写的“商业银行造假的14种表现”,请推荐到各级内参发表,最好推荐给《金融内参》本人不是内参约稿作者。。谢谢您的支持!投稿:商业银行造假的14种表现
  投稿: 比国际会计机构更有深度的论文
  民主管理不可缺,商业银行造假的14种表现
  某地级A市3起最大的贷款损失案约5亿元。国家审计署对某银行的审计要到2005年10月结束。为了使审计结果与银行内部控制方面能反映一至。 我作为一名资深信贷部门经理。决心站出来自暴行业黑幕。就是个别银行领导依仗银行“一把手”的权力,来编造类似荒诞神话的虚假业绩。不仅欺骗了银行总行,还损害了员工的利益。通过推行与业务考试、业绩考核完全脱钩的“双向竞聘”控制人事大权,在实际中变成 “顺者昌,逆者亡”。不仅存在买官卖官,连一般员工上岗都要“花钱买单”。留用员工人人自危,敢怒不敢言,员工人格地位还不如奴隶制度下“会说话的工具”。一边是强令员工24小时通宵达旦造假,一边是行长几十万元的年薪。实际上是以用神话故事掩盖下的银行潜亏,最终以无限责任的债务枷锁套牢全体中国人民。如果概括一下现在商业银行造假的问题,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上岗资格考试集体造假。
  银行总行“实行全员持证上岗制”是关系职工利益的大事。在某行长负责下的2001年至2003年的期间的各专业上岗考试中,集体组织造假糊弄总行。A市分行为了方便造假又掩盖责任,将每批考场分两地轮流安排到JX县等农村县支行,依照本地区的传统经验农村县的考场基本都是糊弄上级的,所以本地区的正规考试都是安排在地级市里。A市分行每场上岗考试实际上都是比“开卷考试”更开放的考试政策,全场考生可以下座位抄袭别人答案,市分行的监考人员没有查验考试员工身份证明,忽略的是J县支行还有部分纯文盲考生,全部是找别人替考过关。总行考试大纲有金融、会计、经济法、计算机等相当于金融类大专课程难易程度,与国家人事部经济职称考试金融业初级内容相似。历年来国家考试的及格率一般是30%。而国有银行的同档次考试及格率为99%至100%。国有银行的考试水平堪称“世界第一”。国有银行领导层为什么敢于冒造假风险。主要是为了突出业绩,当时银行机构和人员裁减幅度没有现在大,真刀真枪的考试最多不过有30%--50%的及格率,会影响业务增长的眼前利益。国有银行员工拥有普通教育和银行内部脱产教育专业学历的不超过50%,还有部分农村员工是接班的,文化程度小学以下约占10%。集体作弊考试是皆大欢喜,人人拿到了“上岗资格证书”。
  2、制造传奇风险的第一人。
  某行长缺少基本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对其升官途径产生质疑。某行长的违法行为可能会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根据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2003年2月对银行%作风险的定义就列举了有可能导致巨大损失的%作风险事件“3、劳动人事用工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如员工要求赔偿、违反员工健康和安全规定、有组织的劳工活动、歧视索赔等)” 总行在1999年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下发了人手一册的《银行劳动合同制手册》,根据业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实行优化组合下岗制度。其变更、解除合同格式条款有:1、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2参加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 3、违规违章或造成重大损害等。而实行以含有“经济性裁员” 的下岗制度,不论是私企还是国企都要依照国家法定程序进行。某行长在未经省行党委充分讨论,合法合规的“减员增效”方案弃之不用,把其个人意见主导的“双向竞聘下岗制度”当作“尚方宝剑”。不仅违反《工会法》、《劳动法》等中国基本法律,也违反了总行的内部规定。在实际中暗箱%作,到了2005年初出现更大规模的违法行为,使改革走向了反面,出现了文盲员工上岗,大专员工下岗,劳模下岗的局面,比如J县支行有三名文盲,是只会签自己名字的纯文盲,却能通过竞聘上岗,而有技能的大专生确要下岗!比如,某会计主管原内勤主任连续10多年获省级优秀会计员、先进工作者,却下岗在家开修鞋摊维持生计,双向竞聘,实质变成了排除异已,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某行长制造了国有银行历史上未曾有过的法律风险。未来发生的劳资纠纷将会给银行造成信誉损失和员工索赔的资金损失。某行长可能成为银行失败的新风险案例教材。
  3、内部控制失效,国有银行变成私人金库。
  内部控制首当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人事政策和实务”。 银行是以人为主体的经济实体,银行“一把手”主持竞聘控制所有岗位的人事生杀大权,动辄下岗。地市、县行原来的纪委书记、总稽核、工会主席三个专职被取消。银行“一把手”权力失去传统的组织制约机制,有时上级任命的党委副书记“二把手”受到排挤,其自身不保,权力还如听命“一把手”的部门经理。以改革的名义,强令员工下岗和保持“绝对顺从”,不仅是人类文明的倒退,还背离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内部控制环境缺失,必然造成内部控制失效。
  以支行贷款业务为例,行长钦定的贷款,谁人敢说不行?支行贷审会成员表决意见基本上为100%同意,没有人敢违背“一把手”意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也要创造条件。造成发放贷款假资料丛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银行客户经理不具备上岗资格没有能力识别会计报表,文化最低的员工不懂会计工作才当信贷员的传统没有改变。二是按行长意图为企业编造假资料。比如神通广大的房地产企业竟然以伪造新设公司成立前三年的会计报表,并能通过省行立项!据信贷部门经理的跑贷款的交流经验,一般省行审查的每个项目贷款约要企业花掉50万元的融资费用。流动资金贷款约要企业花掉10%融资费用。一般是通过商品购物卡,送给省、市行的信贷审查人员。为隐瞒贷款风险,在客户经理发出“虚假会计报表”《预警报告》后,仍办理“借新还旧”或称“收旧贷新”,五级分类仍反映为正常贷款,腐败贷款变成腐而不败的常青藤贷款。2005年“80%存款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完全是变了味的绕道贷款。某行长主导的改革实际上把国有银行变成了行长的私人金库。
  4、明盈实亏,利润造假。
  总行文件“授意、指使人为调账造成资产质量不实的行长要引咎辞职。”市分行为应付银行考核不良贷款模拟拨备、绩效考评和坏帐准备金计提,达到虚报考核利润的目的。在2004年第 11月份的市行召集全市资产经营部正副经理临近年终决算准备会议上行长公开讲话,要求银行不良贷款部门在集中时间进行造假账。即将已批准的损失类贷款4000--5000万元,从损失类科目“逆方向”调账到可疑类科目。其中X县500万元;J县200万元;W县1300万元;Y县2000万元。仅此一项虚报利润达2000万元。尽管银行没有执行新会计制度计提八项准备,但是旧会计制度是要求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抵减利润。而市分行在2001到2004年的已发生抵债资产处置损失,是2005年6月才开始汇总上报,可以说市分行2003年度和2004年度成为“全国利润大行”是骗取总行奖励,而在2001年度利润造假更严重,已批准核销贷款推迟入账,在决算日不提呆帐准备和少计应付息。市分行为规避模拟拨备考核而采取的人为调节五级分类“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数据。省分行并非不知情,可以依据其在2005年1月7日至10日省分行《关于潜在风险客户普查的通知》,用调查数据对比五级分类的正常贷款差额,重新评估严重失真五级分类中的“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市分行历年造假骗取上级行的利润考核年薪和奖金也应当重新计算。
  5、不良资产剥离造假的荒唐内幕。
  在网上输入“不良资产剥离弄虚作假”搜索,就可看出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振怒。报社记者在访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时,纪处长苦笑了一下:“如果总公司要求我们对此进行清理,这些几十万、几百万的还都是小数目,就连上千万的高额造假情况也是有的”。本人作为亲历和组织者,一针见血的指出这是有组织的整体串通作弊,可以说是“没有腐败就没有虚假”。省银行曾派出剥离辅导小组在全省巡回指导。市分行多次组队到本省其他地市学习交流经验。其实情是在强令员工在长达半年断断续续24小时通宵达旦造假后,再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审查人员集体行贿,且每个支行都没有例外。最典型的是Y县行是由其“一把手”亲自公关,多占了4000万元的债转股指标。
  6、不良贷款认定炮制假“红头文件”、假内审报告。
  根据银监发(2004)89号文件《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于2005年初建立的《省分行呆账核销责任人名单》,如果有个别单位虚假,很难把责任类推到省行,但是整体虚假或90%以上虚假,行长不负责任就难圆其说。我根据多次到省行报批的经验描述其造假形成的过程。根据银行不良贷款认定程序,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应由市行、省行按权限认定。并由银行内部的多个部门业务、人事、审计分别出具部门意见。但是在某行长主持工作期间,全省银行在可疑类和损失类(含呆滞、呆帐)的认定中,为提高造假速度,方便取证的工作,将原来省行传统上审查原始资料(红印证件)改为审查资料复印件,即原来要求提供工商局“企业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原件,改为只审资料复印件。因此,多采用刀刮裁剪套改复印方式伪造国家公文,不用向原来那样麻烦,要亲自到工商局取证。这不仅是伪造了国家公文,还掩蔽犯罪,事实上有的不良贷款是在工商企业关停倒闭注销营业证后,银行虚拟放贷也过了省行审查关。在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中炮制假“红头文件”、一般来说装订前面的认定公文是真公文,装订后面的责任追究是假公文,由主持工作的支行行长杜撰分发虚假文号,以免避免在造假中出现重复的假文号,造成全行假公文满天飞。有的支行在一天之内杜撰假红头文件达上百份用于不良贷款认定。来逃避不良贷款责任人的行政处罚,虚拟贷款发放人员和不良贷款责任人员,在杜撰公文中,将无关的死人和分流到农信社和农发行的领导干部,作为责任归类对象,虚拟已经通过组织程序向其新的工作单位通报建议行政处分。现在各种不适当的行政处分决定在银行批转和上网备案,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名誉权。而且这些没有正式签发的假红头公文,再由市分行审计人员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最典型的是Y县银行在剥离中获得甜头后,仍有“一把手”亲自公关,采取伪造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清算报告等虚假形式,达到将大量不良贷款甩包袱的目的。最令人气愤的是省银行在组织多部门联合办公审查中采取“雁过拔毛”政策,可对损失类(含呆账)贷款也不放过,“死鸡也要脱一层皮”,对有疑问的资料,只要送上礼金购物卡都可以通过。根据本人观摩到的情况,全省银行大范围造假情况大至相当。
  7、新发放贷款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某地级A市3起最大的贷款损失案都发生在某银行二级分行,被市分行定性为“突发事件”理由,没有进行责任追究,这绝非偶然巧合,其背后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是开发区支行 (山东九九公司的开户行) 共有3.32亿元。在网上输入“山东九九”搜索立即就得知真相。 二是S县支行是全市贷款质量最差的支行,三英食品集团在S县支行(主开户行) 贷款约0.28亿元,柳絮集团0.6亿元,银行坏账损失未能追究责任人。三英食品是本地区向银行送礼最大方的企业,一查便知,本案是振惊全国的企业逃债案,在网上输入“三英食品”搜索立即就得知真相。三是W县支行向某纺织集团贷款z约1.31亿元,某纺织集团与银行内外勾结,签发无真实交易内容的虚假商业汇票,由银行承兑供企业周转使用,2004年造成银行贷款风险,同样被银行定性为“突发事件”。还是由市行贷审会审批发放,形成巨额风险。
  银行在以上新发放贷款责任追究中,对责任人采取同情、袒护和包庇。在行政处罚中避重就轻,行政处罚公文不公布,以行政处分代替经济处罚,甚至用假公文假处分蒙骗上级行。实际情况是造假有利,造假升官,守法下岗。部分负有重大贷款损失责任的主管信贷行长,不仅没有受罚,反而通过不正当手段“打招呼”“跑关系”在2005年竞聘中升官,这对于落聘和下岗员工极其不公平,是人类道德准则的大倒退。出于个人工作环境,恕我不能对市分行新近的处分决定发表议论。可提供假2005年的假公文假处分原始文件。
  8、制造虚假不良贷款掩盖刑事大案损失。
  不良贷款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重大刑事案件不向总行报备,刑事案件的财务损失不在营业外支出中反映,而是将损失支出硬性归并到不良贷款科目,至今未能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9、行长工资方案造假。
  “重大工资调整方案”所有改革方案均要通过民主程序,经职代会讨论决定,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这是《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和《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规定。某行长未通过党委、工会充分协商,由个人意见主导的系数工资改革方案和奖金分配方案等缺少规范,各级行暗箱%作,支行行长和副行长在年终决算时, 擅自提高行长职务等级工资,工资标准超过了既定的支行行长2.0,副行长1.8工资系数.在拿取上级行奖励年薪的同时,仍旧再自己给自己发奖金,支行行长和副行长的工资人均达10万元,超过系数工资数倍。尽管每年召开形式主义的职代会。决议内容不全面,只表决全年财务分配大类,未能表决行长工资奖金分配具体内容,国有(银行)企业负责人的非法奖金应当由司法机关认定为非法收入。另有,以岗位工资为由,硬性取消聘任期内的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单方面违反了三年合同期限的《职称聘任合同》。
  10、个人所得税申报造假。
  据传:省行处长年薪45-80万元,营业部头60万元,处长年薪30-40 万元;可靠情报:支行行长10万元左右。工资改革没有提高收入分配透明度。银行财务部门仍习惯按传统办法扣收个人所得税,即全体员工平均承担个税。各级行长在其工资超过普通员工数倍的情况下,忽略了申报个人所得税,本单位扣收扣缴不实。有可能导致偷税犯罪行为的发生。
  11、劳动年审造假。
  在某行长任期内,全行拒绝支付节假日双薪。本行财务部门解释:“省行有内部文件禁止列支加班工资”。多年来银行保卫、一线柜员等岗位人员并不能在节日休息,各县支行都存星期天不休息,超时工作,领不到加班费。各行都存在任意剥夺员工的休息权利,强令员工24小时通宵加班从事制作造假材料,应付不良贷款剥离、认定、呆账核销和上级检查,损害了职工身心建康,并最终损害了国家利益。银行省内各支行填报《劳动监察年审手册》中,在“重大工资调整方案”“经济性裁员”“加班工资”三项主要内容中,编造虚假劳动人事统计数据,欺骗劳动执法部门。在银行工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而员工的养老保险基金计提基数减少,人事部门的解释是:“这样可以欺骗地方劳动部门少交钱”。
  12、收取工会经费不开展维权活动。
  某行长作为党委书记,未能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损害了银行工会工作。二级分行员工总数2000余人,拥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工会部门被撤销,工会财产流失。原机关工会主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视《工会法》被强令提前内退。由本行“二把手”业务副行长兼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解答是:“工会工作无专人专职负责,由人事部代理。”工会实际负责人工会办公室主任由行政竞聘产生未能通过法定程序产生,机构调整未能改选职工代表。《工会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基层工会委员成员的人选”,而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担任工会主席,不符合立法精神。县行基层工会除五一节文体活动外,未能体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或根本未曾开展维权活动。本人询问工会经费的用向。解答是:“全部上缴市行”。本人认为其缴纳的工会经费未能给会员提供维权服务。工会经费不能排除被挪用的嫌疑。且在职代会期间向职工代表宴请和赠送300元礼品的行贿行为损害了工会会员的整体利益。
  13、党团组织活动名存实亡。
  某行长在担任银行系统党委书记工作期间,基层党组织未能开展党的活动,这与某行长和少数基层行长追求醉生梦死,花天酒地的生活方式有关,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理念。部分行长的组织生活学习材料一般由秘书代笔。多年来,市分行党组织只收取党费,全地级市银行各个党小组近三年来没有开展一次“三会一课”组织活动,个别党委成员害怕普通党员通过组织生活会提意见,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关文件空对空和严重造假现象突出。致使基层党员丧失党员的权利。本行少数党员对党丧失信心,至少有10名党员拒交党费已达多年,而基层党组织没有采取劝退、谈心和挽救等措施,本市有多家支行党委采取从工资扣款强制收党费的粗暴简单做法。本人询问缴纳党费的用向,解答是:“全部上缴市行。”党费不能排除被挪用嫌疑。
  14、高薪与廉政政策不配套,违规使用豪华小汽车。
  劳动部文件: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规范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位消费行为”。总行《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消费的若干规定》“各级行党委应要求财务部门为领导班子公费消费支出建立台账。同时将公务消费每年一次向本级职代会报告。”“领导用车,一级分行25万元,二级分行及县支行20万元以内,并一律为国内生产车。”这些规定都没有落实,各级行长用车都超过标准。市分行的“重大工资调整方案”不仅违法,也违反了银行的内部规定,实际上是高薪不能养廉
  

完成时间:2006.02.27 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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