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件很美的事情,也令人很苦恼的,要看你在怀念什么样的事情。有些人不经意的忘记了,有些人却很难在记忆中抹去。记得有个报道说,人的记忆很长久,和你擦身而过的人,你不经意的注意一下,之后再也不刻意去想,去搜索这个人的信息,需要二十三年的时间这个人才能完全从大脑皮层总消除淡化。
其实自己都不知道说这些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意思。过去的种种还清晰在目吗?用相片记录总觉得很平面化,不能更深的畅想,用声音记录只觉得缺乏灵气。用文字记录,现在是我喜欢的方式。多年后翻出曾经的点滴,可以修改,可以读到曾经的青涩。
半年前开始和一些朋友相约在网上写日记,彼此观望,彼此鼓励。当一位电脑水平很高的朋友把大家的日记做成电子书时,让我选择自己的二十五篇文章时,我开心地翻阅着曾经的心情,竟然脸红不敢再看了,感叹着成长速度之快,语句现在看来乏味、平实。最后还是由那位朋友自己选择了。
记录,些许就是回忆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