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步说了那么几句话。后回去了。以为会无法入睡,却是出奇的好睡。以为会后悔死了那么说话,但没有。步喜欢好女孩吧。每次在酒桌上他都一直不让我喝酒,少喝酒。最初也是为他这份关心所感动的。而今却把自己说成了找到找酒喝的酒鬼。他不喜欢烟,自己也不抽,而我却对他说我抽,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烟。我也不喜欢酒。之所以喝酒,仅是为了,在他不愉快想找人喝酒的时候能想到我。没想到他宁原找个不相识的网友喝酒也不愿找我。一直是以知己相称的。但我却说“酒友易交,知己难求”说我和他之间是酒友。或许他生气吧。说要酒友来做什么呢。是否说这个朋友也不要了。呵呵, 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情人不成,朋友成了,那也只是另一种伤痛,即然痛了,还不如短痛。朋友也别做了吧,或许再五年就会全忘了五年前的情谊吧。正好加起来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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