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尕的火药枪:弄个“诗人”还是“作家”?
诗人之所以还是用“人”来定义称谓,说明人们还是认同他有基本“人”的属性,诗人们率性、诗人们坦荡真假、诗人们理性与非理性等等,恰恰是纯粹人性极其自然的体现。只是有时他们凸现出更多的个性特征而已。
用诗“人”而不是“诗家”来称呼这群人,一是说他们和平民百姓实质上没区别,其二恐怕就是说,这种码字的方式算不得是一种职业,大多时候属于自言自语的发意症。历史上的诗人大多贫困潦倒一生、稀里糊涂一生,连糊口都难以为继,不能不说是对性情不加约束的结果。聪明的诗人,知道弄诗歌充其量乎是闲情逸致,装点门面可以,当不得真!一定要找个其他职业才算人生功德圆满的正果,这种意识上的飞跃可不得了,例如郭沫若、晏婴人等,果然呼风唤雨得了得;而象老杜、柳永、晏殊之流,就属于不开巧的诗人,几个顽童在老杜栖身的草堂茅屋上抽了几根草,有啥大不了的啊,就令老人浮想联翩,感慨“安得广厦千万间...”。最可气的是晏殊书生意气,老爸位极人臣,不趁机弄个大学士侍郎啥的,搞个公司发财也蛮好的啊,结果惨了吧!柳永就更不要提了,闹个“奉旨填词”,连混酒喝都不够。但好在他们是诗人、是人,世人就给他们透着比较亲切称呼:这家伙是诗人!令人欣慰。
作家就不同了,一般说来,既然称“家”了,必有成就。这时家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把外面整的银子之类拿来存放的地方;作家因为是"家"了,大可不用考虑糊口问题的,你可以歌功颂德,也可以写点御用文章,粉饰一下太平,甭操心,自然有人送银子给你,再不济,还可以搞点“揭密”“露点”啥的,弄个小秋收。闹得好,回归“官本位”,还可以弄个一官半职--咱们社会有崇尚知识的深厚传统的。很多不幸仙逝的作家,悼词、墓碑上秀丽的文字首先还是他的官称,一般不会说这“家”的文字功夫如何了得,所以作家大可以作为一种职业来弄的。
我看啊,用诗歌方式码字的,还是叫诗“人”好!只有保持人格独立,才能有思想的特立独行,这也算是对悠久文化传统的反思。俺们老百姓看着舒坦,也透着亲切,有人味,嘿嘿,你说是吧?!
(今天看到一个有名刊物的征稿主题要求:必须坚持…必须弘扬…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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