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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四日,有小偷光临!

写作者:彩云飞     日记本: 斑斓人生路

日期:2005年12月16日  星期  

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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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料想过,我们家会被小偷光顾,一直以为所住的这栋楼房蛮安全的,有三道门把关,可结果呢,由于平时生活中的疏忽,晚上睡前未将门关好,导致一次性损失上万元的财产!
  靠,想起来就想呀呀滴骂人。骂小偷也骂自己,13号的晚上,我玩三国游戏玩到四点,也就是14号的凌晨四点才上床睡觉,结果一睡就如睡死了一样。直到早上九点半,房东来敲门问,为什么我的身份证呀,包呀之类的东西 丢在了楼道里的垃圾桶里,坐起来一看,门开着,放在凳子上的手机没了,放在包里的笔记本电脑没了,挂在门后的我的包包也不见了。
  TMMD,就这样,我们家被小偷同志光临了,第一道铁门的间隔中,有明显的刮痕,说明小偷是用铁丝勾开门栓进来的,因为木门没有关好,所以让他们有机可乘。。。唉,后悔莫及!
  
  越过年关,小偷越猖狂,所以,请各位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财产,特别是在晚上睡觉前和出门前,关好所有门窗,不要让小偷有机会。
  被偷之后,叫房东换了锁,晚上睡觉也知道关好门,上了保险了,唉,亡羊补牢呀,但愿为时未晚!
  
  关于报案,此事发生后,一直到今天才去公安局报案,去报案是因为rotor公司要求有公安局的报案回执,因为那台电脑已经上了保险的,所以,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在公安局,工作人员直接指责rotor为什么不在当天报案。说实话,在当天有想到报案,可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是能追回被偷的东西,如果追不回,报案还有何用?所以一直没有报案,而且想这种被偷被盗的事情在广州时有发生,那公安局能事事都管到吗?是不是每一起的报案都会有结果呢?这是无从知晓的。世人变得越来越麻木,忍气吞声,自己承担损失,而公安局是不是能管全管好这些事?
  唉。。。。
  
  昨天和rotor买了一最便宜的手机,把丢失的卡又补了回来,我的小灵通和摩托罗拉T191的破手机小偷看不上,没有被偷走。最可恨的是小偷连我包里防身用的小刀拿走了,还将唇膏也拿走了,真TMMD变态!
  破财免灾,只能这样自我安慰和忍气吞声了,想想真可悲!
2005年12月16日14:12 [补记]
    感谢这些天来一直关心我的朋友们,特别是因为我爱了,还替我写了日记,当时已经气得要晕了,多想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完成时间:2005.12.16 14: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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