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很阴暗的一天。不顾家人的反对,只随着自己的性子,不远百里的来这边谋生。这下好了,工作还没有具体落实,身上值钱的东西却被别人扒了个光。那些小偷实在太可恶,光天化日的,竟然在摄录机下面都还敢明目张胆的挑战巡警。竟也没人管,该省的事就省了吧,别为自己多多添烦恼。这就是事态炎凉吗?
不过话说回来,也全都怪自己。同样的错误犯了一次就足以要引以为戒的,可是呢?人家都说了,同样的错误不能同时犯两次。犯第一次是无知,不懂,可以原谅,犯第二次就是孺子不可教,犯三次以上那就是傻瓜,笨蛋,头脑不太清楚了。
(哼,你个小偷,不要脸的,同样是人,同样是父母所生,爹娘所养。为什么你就专干些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而别人就可以依仗上天赋予的智慧来创造财富。自甘堕落。枉费父母把你们养得那么大,现在成这样,真是脸上无光,祖上不积德呀。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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