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很正常。
今天,我和我们单位的出纳去银行办事,因为没有停车位,我把车停在了离银行不远的小胡同里,在那等候。
在我停车的对面,是一个小酒家,可能是还没到饭时,里面显得很冷清,这时,有个骑“倒骑驴”(是一种类似自行车的车,两个轮子在前,一个轮子在后)的人,给这个酒家送货,也不知他怎么摆弄的这个车,把刚从里面出来的一个50多岁的妇人碰了,这下麻烦了,妇人一瘸一拐的,脸上呈现出痛苦状,做在旁人给她搬来的凳子上。送货人吓坏了,忙说“大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妇人不吱声,送货人又说“大姨,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妇人还是不吱声,周围的人看明白了,其实没什么大事。有一人说;你(指送货人)给她点钱吧,不就完事了吗。“给多少钱呀?”“50吧”,“我一天才挣20呀”,这时,妇人开口了“要你50还多呀?没要你100呢,你说;要是去医院,挂号、照像、拍片、再拿点药,那得多少钱啊?”还是酒家的老板会打圆场,“这么的吧,小伙子,今天就算你倒霉了,但也算运气,说倒霉呢,就是破点财。给大姨50元钱,说你运气呢,是大姨没什么大碍,否则,你的麻烦就大了。”经过大家的劝说,双方借着台阶也就下了。
人都散了,我还在想啊,这妇人怎么这样啊,本来没什么事的,硬是要人家50元钱,人家都给你陪理道歉了呀,干嘛呀,这50元钱就这么好花呀。我又在想啊,人家妇人可不这么想,妇人想啊;是不是他把我撞了?是的吧,既然把我撞了,不管是轻是重,我在精神上受到了惊吓,在身体上受到了痛苦,给我点赔偿还是应该的吧。从心里上找一点平衡。
咳,我也不知道谁有理,谁没理了。这不单单是一个“理”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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