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胡杨林日记 [登录] [注册
 
珍惜

写作者:失意     日记本: 痕迹

日期:2005年10月27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217

   经历过的是永远都忘记不了的。我不相信人真的可以如此健忘。为什么非要忘记爱过的人。他不爱你了或是你不爱他了,都不重要。但是不要逼自己忘记。物是人非……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爱与不爱是缘分
  眼前人!
  

完成时间:2005.10.27 04:06:02

  公开状态:完 全 公 开 | 9 条留言 | 查看留言   

 

留言


留言主题: 留言在日记留言到信箱
留言内容:
      

Copyright 2002-2007 版权所有
胡杨林©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支持拓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