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做了一件很冲动的事情,那就是去见了一个才认识几个小时的网友。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是错。也许人生的许多事情本来就是没有是非对错可言的吧!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去见一个网友,从前,我从来没有去尝试过,困为我不想去破坏在网上的那种感觉。因为,我知道在见了面之后,再一次回到网络中一切都会变味的。
想一想自己从前交的几个笔友都不是在见面之后就不再联络了嘛!所以,后来就算在信中,在网上交往得无论怎么好,我都不愿意让自己和对方走出书信与网络的世界在现实中见面。我想我这样的做法可能是对的。
只是,昨天我突然就破坏了自己心中那条不成文的规定,我让自己随着自己的心走,那时我听到自已心中的另一个自己对我说:“我应该去见他!”
哎,这算什么呢?
我好久没有这么任性了,我又让自己做了一次叛逆的事情,不知道父亲如果知道了这件事情后,还敢不敢在家中帮我装宽带了。(当然,我是不会告诉他的嘛!)
一直到现在,我仿佛还是活在昨天晚上,对方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让我能够回味好久。我是怎么了?为什么我感性的一面又突然在一瞬间爆发了呢?
为什么自己会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去见网友呢?这好像一向不是我的作为,我到底在想什么呢?
为何会发生昨天的事情呢?
其实,我知道网聚在现在这个年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但是,对于我这个总是习惯于待在网络后的我来说,能够跨出网络就是一个不小的勇气了吧!
不是因为自己长得丑,不是因为自己自悲,不是因为自己对自己没信心,而是周围有太多的例子告诉我,走出网络会有太多的麻烦,会有太多的故事。我只想做一个简简单单的我,所以我不愿意让自己真正从网络中走到现实中去。
但是,一切的一切到昨天都已经被打破。因为自己的好奇之心,因为自己突然想寻求新鲜的心理作怪,因为自己忽然想让自己判逆一回,所以我去见了一个网友,而且是只刚刚认识了几个小时的网友。
是不是挺可笑的呢?
从前,总是我陪着朋友去网友,一直到昨天,我才有机会去真正的过了一把与网友走到现实中见面的瘾,给自己补上了一课,给自己的人生履历上又写下了付有戏剧性的一笔。
是错?是对?
我不想去考虑!
拿静在我昨天去见网友前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来说——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是啊,所以的一切,只要快乐就好了,又何必到问是非对错呢?反正,我做也做了,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就让这事情过去好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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