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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高一时等信的感觉啊,那份欣喜,那份真诚和单纯是那么的可爱。
高一时交了个笔友,相交甚欢,一见如故,便认做大哥。想想如今已经六年了,六年里我都没见过他长什么样子,直到今天。
最喜欢他把我当成孩子的感觉,最喜欢他叫我笨丫头,傻丫头,臭丫头和小四眼。以前从来没有纯粹的把一个男生这么样的当朋友,现在好喜欢这份友谊,因为喜欢它的执着和单纯。维持了这么多年,我真正做到了细水流长,曾经的承诺我会努力保持下去----常新和于广录永远是好兄妹,真情永不因为时间而改变。
你相信吗?我会做到的。
今天好开心,因为六年后我在视频上见到了大哥,他好瘦啊,头发像胡兵那么长,他说我给你取了个外号,想了很久了哦,就叫猪尾巴。:)我^-^诧异,他说你不总叫我猪头吗?我们是哥俩,当然一个做头,一个做尾巴了:)呵呵^_^真傻,我还中了他的招,进了圈套了,哼!!不过我宁可做猪头也不做猪尾巴,细细长长的多难看啊!!!"-"所以我叫他去做猪尾巴,呵呵:)你们是不是说这俩猪到一块了啊?呵呵!!
我的猪尾巴大哥,祝他每天开心,工作顺利!!
现在我有两个哥哥了,在我心里都是蛮有地位的哦,有我的星星哥哥和猪尾巴哥哥,呵呵,我会尽心对他们好的.愿上帝祝福他们,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男孩和女孩如果都能这么单纯多好啊!!
把幸福带给所有寻求真情的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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