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需要救助的人还真不少,近一星期又救助两个,都是退休工人,而且都是精神病者。
一位是老刘,今年70多岁了,参加过抗美援朝,给首长当过文书,这是他一生中最自豪的经历。可这几年神经有点不正常了,按当地的说法叫发“色痴”。最近他经常出现在小学门口,专找女小学生,卡脖子,踢下身,搞人心惶惶。家长们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看他这样又不能把他关起来,但又不能不管。于是派出所就找到单位,在征得他子女同意后,单位出钱,把老刘送进了精神病院。小学门口又恢复了平静。
另一位是老王,去年退休的,退休前一直靠单位补助过日子。老王在“文革”期间被打成“现反”,坐了牢,放出来以后就精神不正常了。老王没有成家,身边没人,一人住在单位的一间破房子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整天不出门的。由于老城区改造,老王住的房子要拆迁。政府又找到我们单位,要给老王安排新的住处。有谁会与一个精神病者为邻呢,这叫我们到哪去给他找住处啊。又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单位恐怕负担不起了。今天下午找了一下午,没着落,明天还得继续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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