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听一个同学说起另外一个叫志鸿的同学的事情,说他在外逃了14年后又被公安抓住了。我听了不禁黯然神伤。
志鸿是我高中时的一个关系不错的同学。他爱好绘画,有艺术家的风度。他也爱好武术,这使他总爱和人动手动脚的,也由此埋下了祸根。他本来可以上艺术学校从而真正成为一名艺术家的,可是由于文化课太差而未能考上学。
那一年的春节,大年初二。在我们这里,是新女婿和新媳妇去瞧岳父岳母的日子,我们这里的旧俗,兴和新女婿开玩笑打闹,新女婿要带个保镖的。志鸿这天就去当保镖了。其实保镖也只是个样子,并不是要真的和对方打斗的。但是,在人们和新女婿打闹时,志鸿上前去帮忙了,并且从腰间抽出一把尖刀,就那么一晃,正好刺中一个人的咽喉。鲜血汩汩地流出来,一会儿,那人就倒在地上,一命呜乎。
志鸿很快就被抓了起来,关在了看守所。初四那天,他又和同狱的几个犯人越狱了。这一逃,就是十四个春秋,他在外也已结婚生子。然而......法律终久没能让他安然生活下去。前不久,在西安,他还是被抓。
他本来可以成为搏击长空的“鸿”的,然而因为一时的错误,铸成无可挽回的惨剧。教训真是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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