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朋友们说,这世界上有一种人称做“第三类朋友”,就是那种比朋友多一点,比恋人少一点的人,我一直觉得不可能,怎么就叫做比朋友多一点,比恋人少一点呢?那这一点到底是什么呢?是爱吗?如果是的话,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怎么可能又多又少呢?我一直持着这个观点和朋友们辩解着,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比我小,其实我不喜欢和比我小的男孩子在一起,总觉得他们不够成熟,我喜欢被人宠的感觉,何况他还是个男孩子,一个孩子呀,可是,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应该算是在一起吧,他就象一个大男孩一样宠我,关心我,什么都紧着我,让我感觉到了久违的被人爱的感觉,那么我对他呢?有爱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不是爱他,应该没有吧,但是问什么看到他皱眉头我会心疼呢?我想,我和他就算是第三类朋友吧,也许这么说对于他很牵强,我能感觉得到他很想和我在一起,是真正的在一起,前提是如果我没有男朋友的话。是的,我是有男朋友的,只是现在不在我身边。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已经分开五个月二十九天了,这也许也是促使我和他在一起的理由吧,寂寞的女人很容易出轨的,何况我这种天生就不能没人爱的女人,我想,如果不是我男朋友明天就从几百公里以外回来陪我的话,我和他应该还能在一起一段日子,至少不会分开的这么仓促,仓促的连彼此说句祝福的话的时间都没有,我想我们彼此应该是有很多话要对对方说的,可是,我们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象往常一样吃完饭,站在车站,目送那辆载着他的汽车开出好远,然后我转向了和他相反的方向。唯一与往常不同的是我们没有说再见,他也在没有给我临别的吻,我知道,这也许就意味着我们从此以后再也见不了面了,甚至可能连一通电话都没有了,当然,我不希望事情最终发展到这么可怕的局面。
也许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只是有句话我始终没有对他说过,我很感谢他成全我让我没有做出对不起我男朋友的事。我承认无论男女都有最原始的需要的时候,但是他在我面前最终还是保持住了男孩子的那份真诚,这很不容易,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无论如何,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会记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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