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妻子一起去县城逛街。
县城与乡下相比大多了。
看见水果摊就好象苍蝇见到血,山里确实没有水果,半个月未见水果面了,妻子嘴唇已经起圪塔。
看见服装店顺便逛逛,衣服都是比较淘汰的款式,不会在这种店里花钱。
看见书店妻子着实高兴,进去一个小时不催不走、只好买吧,什么读者文摘啦,网络天地啦,阳光女孩啦。我对妻子说:你就是阳光女孩。妻子答道:晕s。
中午看见饭店,不得不进去,男子汉大丈夫还不请老婆一餐?妻子把所有胃口全打开,一句话不说,全心全意地狠宰了我一顿,一结帐傻了,一百八。我没有带这么多钱,就一百元,余下的妻子支付。哈哈,想宰我,没门!
下午等车回家,坐在车子的最后面,为了方便我用右手搂着她的腰时不被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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