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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送书

写作者:艾涵永远     日记本: 守望心事

日期:2005年07月04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被翻看:503

  今天晚上,一个人半靠半倚在沙发上,看书.
  
  庆幸自己能够这样幸福。常听说这样一句话“一生得一知己足以”。
  
  女友和我不在一个城市,可是,相见与来往的亲密不哑于“近在咫此”
  
  她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看到她那一摊子事即便烂额焦头也没有清晰的时候,可是,她却不失时机给我打电话,凭心情说话,有时一个小时半个小时也是她,在电话里,经常在一边聊一边安排着工作。她的弹性时间大多是在车子里和路上。女友在休息日经常开车来看我,她总是把刚买的或看或还没看的书送给我看,我也是不断的将看完的书再装进她的包里。
  
  其实,我看书也来源于女友。和她相识是十八岁的时候,那时,她还梳着两只长长的大辫子,穿着一件碎花上衣。因为不是本地人,听她说话难免得用心仔细,她的语速很快,即便现在也是如此。常人说,“南方人脑子聪明”,这话一点不假,在她身上足以验证。那个时候,班上她是年龄最小的一个,我俩一个寝室,因为喜欢文字就自然的粘在一起了。那时候,青春年少,朦胧中就喜欢在一起背诵唐诗宋词,偶尔,自己也跟着学填词,然后,互相交流。女友熹爱文学是近乎痴迷的,那时,她就买书看书,逐渐的,我也“帮她看”。毕业了,我们两人都分别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闲暇之余,我们就打电话,一个电话也许一个小时也不尽兴。我单位的话务员像被我们买通了一样,只要是她打进的外线话务员会发挥她的权利衷心耿耿的捍卫着我们电话聊天。后来,就改成写信,两三天写一封信,因为是在同城,一天便到,信的长度也急速增长,一封信有时长达十几页稿纸。每逢星期天,我会骑自行车和她约会,下班了,整个套间的两个大办公室就成为我们的天堂,我们把录音机拿出来听歌,一起背诵同一个词牌子,然后,就默写,看谁写的快。累了,就走出去,在办公大楼的空地打羽毛球,或和宿舍里的同事们一起打排球,在黑夜里,整个办公大楼只有我们这间灯火通明。
  
  我们会通宵达旦,直到凌晨4点种才在办公桌上睡着了。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女友原来是两只大眼睛,两只单眼皮,可是,一觉醒来,一只眼睛竟变成大大的双眼皮了,我不相信这是我亲眼所见的怪事,而后,一个多月,那只眼睛顷刻也变了,所以,我的女友突然变出了一双漂亮的双眼皮.这也许是因为她经常挑灯夜半勤奋读书的缘故,上天对她格外照顾和奖赏吧.但是,从此以后,我的女友意外收获了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才是最值得庆幸的.
  
  女友一直是我的骄傲,她对文字的酷爱和灵性与众不同.她灵敏的文思,浪漫的走笔得到很多人的喜爱,,她的文章洋洋洒洒,,她老公喜欢,就悄悄拿出去发稿了,她知道后,大发脾气,她坚决不许任何人动她的东西.可惜的是,因为她的执拗有许多手稿都弄丢了.
  
  女友写东西很快,她的钢笔字总是行如流水,一会就爬满了格子,而且,她写东西一遍既成,很少去改动,文字和她的性格一样,大气而豪爽,热情而奔放.
  
  几年来,我把她的信件一直都收藏着,用一个大大的邮件包,装好至今放在我的书柜里.有时候拿出来看看,依然那么宝贝和亲切,七九年的文字和八十年代的书稿信件虽然现在看上去显的稚嫩和飘渺,,可是那些火热的激情和蓬勃的朝气是现在所不能比拟的..
  
  我俩一同看三毛的作品后,总是做着三毛的梦,不着边际的凭任思绪飞腾,我们发誓要一起去撒哈啦大沙漠,一起远走天涯,那时候总是在一起说个没完没了,,相约到老的时候一块在一棵老槐树下讲那过去的事情.
  
  没有任何语言能够表达清楚我们之间的绵绵深情,那是任何一种呐喊都发泄不出来的一股亲脉.心与心之痛,骨与骨相连,我想没有文字的大量积累是难以评说将近三十年的故事和传奇.
  
  而今,女友送书是她一直的一种坚持.她只要是喜欢的就念念不忘着让我也拥有其享受的机会.这就是同行者的内涵和阳光.
  
  我们是唱着同一首歌长大的伙伴,一起唱歌,一起吹口琴,一起弹吉他,无数个不眠之夜有我们无限的憧憬,我们相拥着走过泥泞,又相依相偎共享人生的美景,曾经相抱而哭,,曾经相视而笑,.过往的一切一点都不会烟消云淡,那份深深的铭刻与天地共存.
  
  

完成时间:2005.07.04 08: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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