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习惯性地在敲打中找不到感觉,一支眉笔在手,顺势勾画出一幅简单的素描。瓶中的花草便可以象征性地上墙成为标本。在这寂静时分窜出灵魂的人影晃动在思想的海洋,随那潮起潮落或欢颜或静默,他们是流星划过我的天空,留下耀眼而短暂的光芒,指引我在黑色的岸上观望流连。
高尚的痞子
在kt的那些时间,我是聊天室的常客。久而久之就认识了不少的人,包括高尚的痞子。我们旁若无人地卖弄文采,引得众人观望,也有人出来讽刺我们是附庸风雅、班门弄斧。我们就合起来用最酸的语言恭维他到哑口无言! 吵架也是要遇到对手才能尽兴的!
痞子那会正失恋,私底下又叫作“爱没补考期”。那个飘雪的冬天,我对文字的热爱才刚刚开始,他就像老师一样批阅着我发的email,偶尔也回寄一些他的感想到我的邮箱,写满了30岁男人的颓废和落寞。他总是对我的文字不屑一顾,我为此没和他少吵,观点各一,不欢而散的事常有。
守着一份饿不死的工作,执迷不悟地寻找他网上的情人。直到那个漫天飞雪的早晨,我没能如约前往他所在的那个小城,仅仅一小时的路程阻挠我没能成全他的梦想。我在电话里跟他说抱歉,他的声音低沉,在失望里深深地叹气。
从此不在。
戒烟如戒你
那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一幅视频,一如油画般英气逼人。他是维汉混血,浓黑的眉毛下炯炯有神的眼,棱角分明的五官在视频前严肃地呈现。背景是模糊的黑暗,他坐在电脑前直视着屏幕,眼神专注,屏幕的反光只映衬着他的脸,我也只能看着那一尊头象瞎想他真的是混血?
他承认自己是花花公子,是弄潮儿。三天两头到酒吧与花红柳绿地舞场女人眉来眼去、投其所好。风流浪荡的他活在女人中间如鱼得水,尝遍三千宠爱后迷失了自己的真爱。赤裸裸的金钱、淋漓尽致的肉欲都是他最爱的话题,不用任何修饰,他和他的文字就强烈地牵引你去一个世俗而真实的万花筒世界。
有人说维族人有劣根,我一直对这个概念还很陌生,也许他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注解。过年的七天他都不在,回来我问他去了哪儿。他笑笑说,去乌市见他的网友们了,见了五个,有三个和他发生了关系!
我没有理由不晕呐。
他给我出过两道命题作文,《自杀前最想见的人》和《情人留在房间的味道》。至今我都没交出答卷,我去榕树下找他,想听听他的见解。徒劳无功,不见了踪影。 2005年06月14日21:06 [补记] 晕呢! 这篇日记居然还存在的·!~#……—*%¥*)(!我已经完全不明白那天是怎么传上去的了!!!!
结尾都没有的 ,放在这儿只当是凑数罢!~
它的结尾让我放在另一个网站了 ---- 一个叫纸飞机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