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杯热牛奶,据说有助睡眠。可我明明不能早睡,却依旧握着一大杯热牛奶。有点累了,刚刚用热水泡过的脚还是有点酸。不习惯穿高跟鞋,穿着走了一天脚就麻木了。晚上回家的时候,刚一下车,那细细的酒杯跟准确无误的插进了楼下的下水道眼里,只好脱了鞋子,用手仔细地拔出来,天,我可怜的粉红色达芙妮呀。
去参加外甥的婚礼,气球拱门的上百个紫色气球都被小侄子用牙签一一捅破。听着那一声声爆炸,心脏偶然地疼。今天有点不舒服,已经很久没这样了,最终抵不过还是吃了四粒速效救心。苦苦的味道,想起从前。
已经很久不喝酒了。却是常常参加婚礼。今年八月又有四个人结婚:小哲,表妹,好朋友匆匆,好朋友敏。一个是最亲爱的干弟弟,我结婚的时候送了我1600元一坛的酒,真不知道到时候要给他裹多大的红包,这个死孩子。一个是从小玩到大的表妹,我结婚的时候给我做伴娘。一个是工作以后最好的同事,曾经朝夕共同奋斗,一起策划,为一张新的报纸不眠不休。一个是认识十年的好朋友,终于找到主嫁出去的老姑娘。我分析,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会破产到底。
下午的时候,三还在睡觉,懒洋洋的声音。问起接龙,他伸个懒腰:“谁说我不会接。”忽然地,就想听那首《红颜》——剑煮酒无味,饮一杯为谁。婚礼的时候很无聊,发了个信息过去:“猪,快起床。”他回我:“猪猪是小舞。”
婆婆5·1前要交一份党性分析的论文,这个任务已经委派给我了。我明后天又要陪该死的弟弟小哲去看家具,只能今天晚上赶工了。可是,我喝了那么多牛奶,好想睡觉。
睡觉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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