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坐在电脑前,不见一个好友,就来写自己的日记了。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下笔。平常做事都这样率性而为,更何况是日记呢?还没想好名字是什么,甚至夸张到写下这个字,不知道下个字将往东往西或朝南朝北走,好笑吧?朋友们看到的,自然皆是我的一通“胡扯”啦。说来也怪,今儿还是第一次面对电脑,思维短路。
刚刚回复了林友们的来信、留言,也去看了好友新近的日记,不多啊。倒是新疆一友人连日来的行踪引发了我的诸多感慨。她回了趟重庆老家,日记中每每“三句不离本行”——天天逛大街,折腾得老板、老板娘们鸡飞狗跳;末了撂一句“不适合”,走人!服了SHE。既服其眼光之敏锐新潮,更准备改日向其讨教瞎逛而不怕腿酸的诀窍啊。将来陪同女友上街,咱或可免一“酸”哦~~~这一想,竟勾起了一段沉睡已久的记忆:
某年某月某日,与二女生到笏石拜访师长,翌日,她们拟顺道前去集贸市场遛达。原想,陪着美女串大街,当个护花使者,多美的差使啊!最不济也能图个好印象吧。何乐而不为?事后方知,那个苦哟,至今忆起,尚觉恻恻——竟从早上九点多光景,一直逛到了日薄西山!奈何二女生仍乐此不疲,心无去意~~~~丢了午饭事小,俺这俩腿竟然都快不听使唤了。比起篮球场上48分钟之大汗淋漓来,这也称得上是另一番难言的艰辛罢。一个大男人,倒不如俩小女生韧劲来得足,够我汗的了,焉能不服?尤为令人不解的是,最先提出上街的她们,归来仍是两手空空;原本意在当个配角的我,却早将兜里的MONEY,悉数换成了手中沉甸甸的满袋衣物。她们戏说:“看,还是你收获最大啊!”所有艰辛,似乎已有回报,暂将跑断腿一事,放一边去哦。
然一月未及,那次百来元购得的夹克,已经褪了颜色,毛皮开裂处,斑斑可见。看来损失之大,是无法挽回的了。至此,不得不大呼上当。前回听闻店铺老板,最喜做男人或年轻女人生意,因顾客不好意思或不会“砍价”,尚不以为然。现在终于有了亲身体会了,竟被当成傻子狠狠“宰”了一刀。不识货,让我很是受伤。回想这前前后后惨痛的经历,我的腿又开始隐隐作痛了!笏石农贸,从此不敢再去。美女上街,从此不敢再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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