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高照,兰州医学院的足球场上奔跑着一群年轻人,人群跑过之处宛如大漠上群狼争食,在这太阳当空照,浮土半寸高的场地上,这群年轻人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不怕死,不怕苦,艰苦奋斗永不退后的革命精神。
在这一大帮子足球小将中间,之之无疑是最显眼的一个,不是因为他的脚法有多出色,实因他身上的那一身大红让人乍一看会误以为有人在这举行高原婚礼。之之虽技术有限但精神可嘉,能在三十七八度的太阳下展开全场逼抢的他实为一员虎将,其拼抢时的胆识更是叫对手退避了不知几舍。因此人酷爱曼联已趋化境,所以常常可以看到一团血染的风采在场上飘来飘去。
此时之之带球疾进,正当他准备拔脚怒射,而好心人劝说球门左右两侧几丈外的路人快走两步以避横祸之时,一声犹如鬼魅的叫声传了过来~之-之~~传球~~。这一声先抑后仰的怪音直惊的球场外拣饮料瓶的老大爷混身一颤环顾四周,大概以为自己事业干得太过专注而不慎失足走入土匪窝了吧。而之之也是因为这一惊,出人意料的把球送入大门,人群许久无声,而之之也颇为不适这将球射入后的感觉,半晌无语。三五秒后,人群中发出了蚊蚊声,大致是在说些之之都能进球了,而我们居然还进不了国家队,天理何在之类的话。可能是这些听起来有些刻薄的话刺激的之之的脑神经,使得自己进球的这个信息传入大脑,他先是扶了扶眼镜,慢跑两步后鼓起掌来,那姿势仿佛一个左眼青光眼,右眼白内障的人在打蚊子,是吾等凡人所模仿不来得。
而刚大叫一声之人名唤宗宗,此人速度极快,带球跑之速度尤甚。此君跑起来往往尤如身后有一狼狗在追,如和宗宗踢惯了球,你会觉得罗纳尔多亨利之辈也就那么回事了,速度是天生的,而宗宗最大的特点是突破能力极强,所以只要他一拿球,对手就如地道战中游击队听到集合钟响一样,蜂拥而至。面对防守队员,宗宗用实际行动给大家演示了一下为什么说足球是残酷的,拼起脚的声音在几里以外是可以随便听到。而宗宗另一特点就是弹跳好,这一特点也决定了他的头球格外出色,和对手争球时往往是几个人抢他不过,尤其争抢落点时,他和对手一块跳起争点,对手掉下来了他还在天上,对方再跳起一人,后起之人掉下来了他还在天上~~。
要说头球就不能不说之之喽~此高人的头球能力不说绝无仅有也是举世罕见~不夸张的说~他的头可代脚之用~一般情况下用脚可轻松处理的球他都是选择更为困难的头。而防守能力就更不用说,如想从他这突破不比中五百万巨奖简单,对手这点眼色也还是有的,碰到他时往往绕道而行以免折寿。
一场球下来,人手一瓶百事可乐,爽就一个字~只是此二人已上高二~学习任务日趋繁重~以后一起踢球的机会大概就会慢慢少了,写此文章,纪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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