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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老舍(四)

写作者:cnetsff     日记本: 心语

日期:2004年12月14日  星期  

天气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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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京人生活中掀起的“京味文化热”的背景下,“京味小说”以其朴拙大雅的风貌登上北京文坛,引起了京城内外、乃至海内外人土的关注和厚爱。
  
  “京味小说”作为一个具有鲜明独特审美内涵与审美外观的文学品类,并非始于今日,那些“旧京小说”,如林语堂《京华烟云》不能说没有一点北京味,然而,真正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京味小说”却是在老舍手中创立的。老舍说过:“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老舍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匠心独运地开创了“京味小说”这一文学品类,并不断地从其题材范围、人物形象、语言韵味、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文化意识与美学意蕴等多方面深入开掘,精心淘沥,使得这独具北京风味的艺术佳酿品味更正、更浓、更醇,从而日臻完美,获得了独具特有的美学风格和跨代传世、超越国界的艺术生命。老舍生前虽然没有把自己的作品自封为“京味小说(戏剧)”,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也没有将老舍的小说冠之以“京味”的头衔,然而,在人们的审美感受与审美判断中,“京味”与“老舍味”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甚或是可以画等号的。如果我们从研究“京味小说”的艺术特征出发去追溯它的起源便会发现,老舍的小说正是“京味小说”的滥觞。
  
  京味小说家是老舍风格的继承人。他们写的“京味小说”,或成为京味小说家,应该说是有意为之,是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使然,或者干脆说就是师承老舍的结果。这些作家中的许多人都谈到过,自己曾有意地、自觉地以老舍为师,追求老舍作品的艺术风韵,学习老舍作品的语言风范。北京文坛上这种以老舍为宗师、效老舍之遗风的文学现象,已充分引起了文学评论界的重视,从中可看出“京味小说”与老舍关系的一斑。
  
  作为始祖和奠基人,老舍为“京味小说”奠定了如下四方面的基础:
  
  
  一、艺术对象的充分地域化
  
  “京味”之“京”,首先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京味”首先从充分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中飘逸出来。老舍从以下几方面为“京味小说”的地域化特征奠定了基础:
  
  题材的地域化。即老舍多次谈到的“写北京”这一题材特征所显示出的地域色彩。这是老舍为“京味小说”铸成的基本底色。80年代“京味小说”继承了这一题材特征,被人们概括为“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
  
  人物的地域化。老舍善于抓住新、旧北京人口结构上的特点把最能显示北京地域特色的人物摄入自己的艺术对象世界。80年代“京味小说”在这点上不但继承了老舍,且有所拓展,开始将北京新市民这一既有地域色彩,又具时代特征的形象纳入艺术对象世界。
  
  环境的地域化。老舍不但重视自然环境的地域化,更致力于人文环境的地域化表现,最善于从人际关系中和通过对比手法表现人文环境中的北京味和历史感。
  
  生活方式的地域化。老舍擅长从北京人生活方式的展示中,特别是北京人俗常生活方面显示地域特色极为鲜明的北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民俗文化,特别是北京人的文化心态。
  
  
  二、主体视角的文化化
  
  老舍创立“京味小说”之初就赋予了它一个观察和表现生活的独特的主体视角,它不侧重于政治的、经济的角度,而侧重于文化的角度。老舍谙熟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文化意识。他最善于从北京市民庸常的日常生活中搅动起民族文化传统的历史积淀,从中发掘出深邃的文化意蕴——官场文化的实质,生活方式、思维模式的痼疾,价值观念的尺矩和文化心理结构的特点,并由此进行深刻的文化剖析和文化反省。主体强烈的文化意识和创作中选取的文化化的主体视角,在创作中起着主导作用,进行着审美定向,使“京味小说”成为一种文化型的小说。在社会风俗画中深蕴着文化基因,满蓄着文化韵味,这是老舍为“京味小说”奠定的基调。
  
  
  三、艺术形式的俗白化
  
  老舍“京味小说”写北京人俗常生活和民风民俗的内容特征决定了它的形式特点——俗白化。从叙述方式看,它选取的是源于话本小说的传统小说叙述方式;结构上也采用传统小说模式;语言运用地道的北京话提炼而成的具有京味的纯正的文学语言。俗白化的艺术形式使“京味小说”兼具了通俗小说的某些品格。
  
  
  四、化俗为雅的美学风格
  
  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形式上看,“京味小说”都表现山一种“入俗之美”。“俗”之为美,就已经界定了它与庸俗、粗俗的不同。它主要表现为同现实生活的极度贴近所表现出的浓郁的生活气息,表现为一种朴拙的原生美。然而“京味小说”的美学特征还不能简单地以“入俗之美”来概括。京味小说“入俗”,然而又“脱俗”,既“俗得要命”,又“雅得厉害”,其特征表现为“化俗为雅”。
  
  “化俗为雅”美学风格是老舍为“京味小说”奠定的。老舍的美学追求不在“俗”之表象,而在“雅”之内涵,而融雅于俗的审美效果完全靠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完成这一审美改造,一是靠主体文化视角的选择促成了他对俗常事物表象背后深层文化蕴含的发掘,靠主体强烈的文化意识自觉地向客体注入,诱发出这些俗常事物中尚未苏醒的或尚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的文化基因;一是靠作者将粗糙形态的生活精致化的创作才能的发挥。这样,“俗化”的表象便升华为历史感很强、文化意蕴很深的意象,“俗”便发生了范畴的转化,生成一种“化俗为雅”的美学风貌。同时,老舍对北京方言土语的提纯和锤炼,也是“京味小说”获得“化俗为雅”的美学风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综上所述,北京地域风味是“京味小说”的原味,北京文化意蕴是它的基调,俗而朴拙是它的外在本色,雍容大雅是它的美学品格。“京味”就是由这些“味”组成的。这些就是老舍所赋予“京味小说”的。
  到了本世纪二十年代,老舍在北京文坛上的出现和他那自《老张的哲学》开始便一发而不可收的大量作品,为京味小说审美范型的建构砌就了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块基石,老舍也便由此而成为了京味小说的开山鼻祖。
  
  老舍集中了前代作家们在北京地域文学建设中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京都色彩鲜明的题材特征,历史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京腔京韵浓郁的文学语言,以及文人情致与市民趣味有机结合的审美品味等。而这一切的总根又是深植于北京这块热土之中的。离开了这块文学沃土,京味小说是不可能获得数百年的涵养滋育而荣发成长为老舍作品这株枝繁叶茂的大树的。同样,老舍作为京味小说开山鼻祖的一切内外因素,也都是与生他、养他、培育他的北京血肉不可分地联系着的。他在追述自己的创作道路时曾这样说过:“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的‘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1)“我是北平人,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全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写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2)可以看出,作为作家的老舍心中不仅像常人一样始终怀着深深的乡情,而且还深蕴着一个永恒的“北京情结”。这“北京情结”正是京味的生命之源。
  
  老舍的“北京情结”诱导着他去“放胆地写”他熟悉的北京,不断地拓展着前辈作家所开掘的带有浓郁北京地域色彩的题材,并在这种题材的拓展中实现了京味小说“市民文学”的定位。
  
  清代北京文坛上那些地域风味浓郁的或粗具京味品格的小说作品,由于其作者大都是京官,或出身于京都仕宦之家,所熟悉的也大都是皇族贵胄生活,故而他们的作品题材虽都带有鲜明的地域色彩,但其范围却基本界定在京城上层社会之内,所涉及的环境、人物、事物、习俗乃至生活方式,也都局囿于上层社会之中。其中某些作品虽对社会下层人物及其生活有所涉猎,但毕竟未能成为作品的主体。老舍的作品却绝大多数取材于北京的平民社会。那里的主人公不再是皇族宗室、达官显贵,仕宦文人,而是一些地地道道的北京平民百姓,其主体是城市小生产者,包括小业主、小房产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及教员、职员、学生等市民知识分子。此外,还有大量以个体劳动者为主体的城市贫民,如车夫、轿夫、杠夫、店伙、小贩、工匠、佣人、艺人、苦力等。除此之外,由于老舍的旗人出身,他的作品对沦为下层市民的前清旗人遗老遗少也有着特别的关注。老舍不但熟悉北京平民社会中这些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人物,更对他们的行为心理、生活方式、风俗习尚有着切身的感受与深切的洞悉。他笔下的北京,已从流金溢彩的皇家宫苑变成了狭窄黯淡的小胡同;从回廊广厦的仕宦府第变成了普通的四合院和破旧拥挤的大杂院;从满汉全席、南北珍馐韵庆典华筵变成了喜庆宴席“炒菜面”、年节家宴包饺子、家常饭食窝窝头就咸菜;从吟风弄月的士子文人的酬答唱和变成京城小职员、穷学生的苦中取乐,无聊聚会;从宗室贵族的礼仪典章家规变成了普通百姓的喜丧节令风俗——一句话,从老舍笔下流淌出来的是一部北京平民社会的风俗史,《清明上河图》式的京城市井生活百相图。长篇如《老张的哲学》、《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以及《老字号》、《断魂枪》、《柳家大院》等众多中短篇,都是有重大影响的代表作。我们从中看到,老舍极大地拓展了陈森、文康们笔下的那个贵族化的京城艺术世界,开掘出一个较之广阔得多的平民北京的艺术世界。题材范围的拓展不但使老舍的作品获得了市民文学的定位,进而还把“京味”推向了一个更贴近北京的社会现实生活、涵盖面更为广阔、文化内蕴更为丰厚、融雅俗艺术风格为一体的成熟的美学品味。
  
  老舍的“北京情结”其意义绝不仅只在于它的纯地域方面,它深沉厚重的文化内蕴是使老舍对它迷恋得如痴如醉的本源所在。纵览北京地域文学的历史,是老舍第一个从文化的视角对北京社会作出了全面的审视,明确地提出了“北京文化”、“北京人”的概念,并对其进行了绝妙的艺术概括与把握。与前代作家的作品相比,老舍小说的文化含量大大增加,这就使京味小说成为了地道的文化小说。
  
  老舍之前北京文坛上的小说作品,有些也具有一定的文化含量;这主要是由于北京这座古城的文化积淀太丰厚,文化氛围太浓郁,对作者文化心理的影响太大的缘故。自小就扎根于北京文化土壤中的老舍,与独特的北京文化,包括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旗人文化、对他思想性格的形成有着决定性影响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文人文化以及“五四”新文化之间都有着一种特殊的关联,表现出特别的敏感与关注。这种文化关注具体到文学创作活动中,就表现为一种对文化视角的自觉追求与把握。
  
  老舍小说透过文化视角对北京平民世界进行观照时,一方面表现为注重独特的北京人文环境所孕化出的文化背景与文化氛围,一方面表现为注重对人物文化心理的发掘与透视。此外,于叙述中不可遏止地直发文化议论,也是老舍文化观照的重要特色。
  
  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乃至八十年代其他一些小说家不同,老舍不甚注重展现人物活动与故事发生的政治背景。即便是写抗日战争一类政治背景极为鲜明的题材,也大都通过文化环境的勾画、文化氛围的烘托和人物文化心理的渲染来映衬出政治风云的变幻。在老舍的笔下,《四世同堂》中故事发生、人物生活的主环境小羊圈胡同,在整个日寇占领期间竟没有进去过一个日本兵。作为沦陷区的社会政治背景大都是通过中秋节卖兔儿爷的摊子前萧条冷落、端午节祁老人家吃不上粽子、桑椹的凄清失落等与平民生活至关密切的文化现象的细腻描写来展示的。而在这浓郁的民俗文化氛围中却清晰地浮现出异国侵略者践踏美好家园、花香之地无和平的政治阴影。
  
  其实,老舍对北京文化氛围的着意营造其主旨并不局限于烘托社会政洽背景,而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表现民族与文化这一基本的创作母题。而特定的文化环境所孕生出的特定的民族文化性格又正是一个民族的根与魂。老舍创作文化视角的焦点即在于独特的北京文化环境氛围中独特的北京人,特别是北京平民人物的文化性格塑造上。从所谓靠“办教育”发家的京城恶棍老张所尊奉的“钱本位哲学”(3),到牛老太太凡事必以“官样”、“官派”作为绳墨的崇官心理(4);从专事讲面子,摆阔气的老马的慵懒无能与敷衍保守(5),到以撮合说媒为乐的京油子张大哥的中庸与调和(6);从祁老人的和气生财、知足常乐(7),到在公婆丈夫亲友的复杂关系中找平衡的大姐的明规守矩、知礼善忍(8)……无不与酿成这些文化性格的北京文化有着血肉联系。可以这样说,在北京文化背景下为北京市民人物写心,这是老舍小说的基本创作型范。
  
  从老舍笔下流出的北京市民人物的“心史”,是带着历史的积淀,随着历史的进程,从民族的前天、昨天启卷的。正因为老舍文化解剖的对象都是前天或昨天的北京人,而老舍的文化解剖又是站在人性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这一世界进步文化潮流的大解剖台上,所以,这种文化心理解剖就闪烁出强烈耀眼的文化批判的光芒,带有鲁迅的“解剖国民性”,呼唤重建现代中国新文化的性质与意义。他的文化观照主要投向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素在“中国人”的代表——“北京人”的精神心理上造成的劣根性所引起的拖累和牵制作用。这与当代的文化使命是相一致的。如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心理透视便有了明显的倾斜向度——向着他们精神心理的负面与惰性倾斜。上述张大哥、牛老太甚或冠晓和、祁瑞丰们的文化心理透视正代表了老舍前期作品的文化批判精神。然而,随着时代历史的进程,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老舍的文化解剖视角倾斜向度开始有了明显的校正——那些当了亡国奴的京城百姓们,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他们文化心理结构正面的积极部分开始复苏并迅速增长扩展。老舍的笔开始急切而热情地挖掘着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北京人的深层心理中所蓄存的最宝贵的那一部分积淀——《四世同堂》中的祁瑞宣、祁老人、钱默吟、小崔、李四爷,以及《鼓书艺人》中的方宝庆等人文化心理中那些纯朴、美好的部分在老舍的文化解剖中得到了弘扬与升华。
  
  老舍对“北京人”和“北京文化”的深刻剖析和出神入化的艺术把握,是“京味”的灵魂所在。老舍的小说正是从独具内涵底蕴的“北京人”和“北京文化”中使京味小说获得了超越一般市井民俗小说的强大文化魅力,而这文化魅力给京味带来的则是一种深沉凝重的历史感。
  
  老舍对京味小说的主要贡献之一,还表现在他对京味文学语言的形成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上。
  
  一般地说,京味小说最鲜明的标志和最显著的外在特征是在于其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正是老舍创造性地继承了前代北京作家,特别是曹雪芹、文康等的文学语言传统,倾毕生心血于语言的锤炼,终于构建起了以现代北京方言为基础的、高度审美化、艺术化的京味文学语言体。
  
  老舍作品语言的最大特点是,从人物对话到作家的叙述语言,包括陈述、说明、交代与描写,通通采用北京话口语。他说:“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9)老舍充分调动了北京话口语对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的强大表现力,让北京人说北京话,用北京话叙述北京的故事,描绘北京的风物,使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摆脱了两张皮的状态而完全融为了一体。
  
   “呕!不出臭汗去,心里痒痒,你个贱骨头!我给你炒下的菜,你不回来吃,绕世界胡塞去舒服?你别把我招翻了,我爸爸是光棍出身,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明天你再敢出去,我就上吊给你看看,我说得出来,就行得出来!”
  (《骆驼祥子》)
  
  这是多么典型的旧北京刁悍的泼妇的声口!正符合着虎妞的身份与性格。
  
  “福海的个子可不小,所以很能吃呀!一顿糊搂上三大碗芝麻酱拌面,有时候还不很饱呢!就凭他这么个吃法,他再有我这么两份爸爸也不中用!”
  (《我这一辈子》)
  
  还有什么语言能如此维妙维肖地把这老北平下等巡警又当爹又当妈的复杂感情抒写出来呢!
  
  “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彩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着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
  (《骆驼祥子》)
  
  酷暑禁锢中的北京老城只有用这样俗白生动的北京口语来形容描写,才能彻里彻外地裸露出它的形神本真吧!
  
  从以上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出,老舍使用的北京白话口语之所以能对充分北京地域化了的艺术对象具有强大的表现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北京方言中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部分,恰恰是它最通俗、最日常、最是随时挂在北京人口头上的那一部分,即北京话口语。由于口语一般来自民间,故此带着原生的朴拙与生动;口语又和大众的生活最为贴近,故此它最通俗,最鲜活,最生活化。同时,北京话又具有悠久的历史。它是在唐代以来的北方汉语语系基础上,与其它汉语语系特别是北方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语系交流融汇的开放环境中,广泛吸收各种语言营养,经长期提炼淘沥而成熟定型的。尤其是北京话口语,还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语汇和语法形式,这就使它成为汉语方言中性质最优、成熟化程度最高、同时又能为各汉语方言区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把这种高度成熟、高度发达的语言用于小说创作,除了在形式与内容高度统一的整体风格上大大加强了作品的北京地域风味和通俗平易的市民风味外,还在绝妙的语义表达与灵活的语音表达方面赋予了“京味”以实实在在的可感性。丰富生动已极的口语语汇,情感色彩浓烈的人称代词,活脱脱的歇后语、惯用语,轻快和软的儿化韵,四声完备的声腔韵调——“京味”,正是通过这样的语言传达出了它特有的亲热、鲜活、明快、脆爽、圆熟、风趣与幽默风韵的。老舍在京味小说文学语言体系的建构上确实是功不可没、泽被后世的。所以,从三十年代起,老舍的京味语言就成为了人们评论老舍作品的中心话题。
  
  最后,老舍还完成了对京味小说总体艺术风格的定位。
  
  风格是作家作品或流派成熟的标志。京味小说在老舍手中全面完成了其艺术风格的构建,标志着京味小说最终的瓜熟蒂落。老舍为京味小说艺术风格奠定的基调是一种“入俗之美”。这种入俗之美既来自于作品浓郁的北京平民化生活的世俗风味,又来自于其画面、人物、故事,风貌的明朗与朴拙,来自于作者对这些融和了北京地域风情和世俗风味艺术对象的亲昵、投入和幽默态度,也来自于其传统的叙述方式和俗白谐谑的文学语言。总括起来说,老舍作品风格的入俗之美基本包含了内容层面的俚俗和形式层面的通俗两方面的因素。二者融为一体,就形成为一种天然无雕的原生态的世俗品味。在《四世同堂》中,老舍描绘主人公们生存的环境—一一条颇为狭窄僻静的小羊圈胡同,把它形容为“一个葫芦”:“嘴”窄小,“脖子”又细又长,只有“胸”和“肚”的位置才展开一块空地,周围有六七家院门。这比喻多么形象,又多么俗浅。在《赵子曰》中,老舍写了一段主人公赵子曰在冬日的早晨咽着唾沫买了一块煮在锅心里浸满糖汁的白薯吃的全过程。这选材和描写多么世俗化,又多么贴近原汁原味的老北京习俗!用不着过多地举例和繁琐地分析,老舍的几乎全部小说作品都鲜明地显示出这种俗的风格的艺术魅力。
  
  然而,细细琢磨品味之下,我们又发现老舍小说的风格特征绝不仅止于它的俗白,“俗”只是它的表层特征。老舍赋予京味小说的艺术风格,很像北京人爱饮的茉莉花茶,初饮味道平平,然而却越饮越有味,越觉余香满口,颇可博得雅俗共赏。读老舍小说,初读觉其俚俗;甚至土味可掬;再读,三读却觉余味无穷。那俗中透着雅训,入之愈深,愈为这俗中之雅所陶醉倾倒。这俗中之雅,正是老舍京味小说艺术风格的深层特征。正因其所寓甚深,不直接显现于作品外在的体貌声色之中,也不直接作用于读者的眼、耳等感觉器官,而是靠心灵的感悟和体味。它往往表现为深蕴于物象的一种情趣,一种识度,一种格调,一种神韵。请看《四世同堂》中的那段“果赞”:
  
  他们精心的把果子摆好,而后用清脆的嗓音唱出有腔调的“果赞”:“——一毛钱儿来耶,你就挑一堆我的小白梨儿,皮又嫩,水又甜,没有一个虫眼儿,我的小嫩白梨儿耶!
  
  这卖果子的吆喝声,实在没有什么稀奇之处,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而已。可就在这原始形态的市声中,却融着一片金秋的诗意,在高爽的晴空中荡漾。那漫长的拖腔,那颤悠悠的尾音,那圆润甜美的儿化韵,那抑扬顿挫的音乐般的节律,托出了一派温馨、雅丽、美妙、动听的余音,不绝如缕,久久萦绕在读者耳畔。世俗庸凡的叫卖声竟衍化出了如此儒雅的余韵!
  
  从表面上看,老舍小说风格的结构特征似乎是对立而分裂的,实质上,“俗”和“雅”却是处于一个相反相成的矛盾统一体之中。作为表层特征的“俗”和作为深层特征的“雅”之间存在着一种独特的化俗为雅的功能机制。由于它的作用,不但使俗雅一体成为可能,而且促成了它们在作用中转化为新的美质——既不是单一品味的入俗之美,又不是单一品味的典雅之美,而是千种亦俗亦雅、非俗非雅、雅中含俗,俗中含雅的复合美。就是说,老舍作品风格的“俗“绝非来自对世俗生活及其情调良莠不分的兼收并蓄,而是经过严格的筛选提炼。其中绝无粗俗鄙陋成分,而是透着朴拙纯正,重在取世俗的朴素原味。老舍作品风格的”雅“也不是远离世俗、抛离尘世的超凡之雅,而是一种“近雅而又不远俗”(10)的雅韵。俗是基调,是本源;雅是韵味,是虚境。
  
  至于谈到老舍建构京味小说化俗为雅艺术风格的机制,首先靠的是把粗糙的生活形态化为精致的,并以作家主体的情趣加以点化。老舍是淘沥打磨粗放的生活原初形态的高手,无数粗糙庸凡的世俗物象或生活故事,经他之手就会变得精致绝伦,美不胜收,令人生出无限遐想与雅兴。比如写泥塑的兔儿爷,由于老舍精细动情地写出了它们各异的形态,就会引发出人们关于月宫中嫦娥、玉兔的美丽民间传说的联想,这些泥塑的小生灵便平添了无限的情趣与风韵。
  
  其次,老舍充分调动了幽默笔法的意会性、外谐内庄形式和幽默语言功能,则是促成其作品风格特征化俗为雅的更为主要的手段。老舍最善于以含而不露的方式发人深思,使读者面对那些看似平俗凡庸的对象,在反复的咀嚼、揣度、联想与玩味中猛然间产生突发的意会,在笑声中获得含蓄隽永的回味,从而使俗浅的笔墨陡然雅趣丛生。他更善于发挥幽默的结构功能,以故作愚痴,悬殊对比、夸张渲染等手法造成外在直观的喜剧性,在笑声中深入领悟到其严肃的内质。老舍让这“外谐”与“内庄”的矛盾去推动读者由内向外的返顾回照,促成由单纯外在谐趣性引发的笑向由内庄与外谐之矛盾引发的笑进行审美转化。于是,“笑”得到了深化升华——世俗味十足的外在形式焕发出深邃的雅韵。当然,老舍利用幽默实现化俗为雅的功夫更多的是下在文学语言上。他把幽默的语言概括为两句话:“想得深,说得俏”(11)。想得深而又不直露,靠说得俏给以巧妙地表达;说得俏而又不庸俗,靠想得深获得含蓄深邃。这二者有机的结合便运化出风情、妙趣与雅韵。
  
  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走过了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在早期小说中,他主要追求的是一种逗乐的效果。正如他自已所说:“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12)老舍后来认识到了这种“招笑的文字”只不过是一种“滑稽”,把人逗笑之后不可能留下更深的回味余地,因此只能算是初级的幽默。滑稽虽然十分通俗浅易,但却缺乏化俗为雅的功能机制。老舍在探刻反省了‘招笑”的弊端后,逐渐使自己的幽默从初级向高级转化。从写《离婚》开始,老舍又开始“返归幽默”。在此后大量的成熟作品中,老舍的幽默也越来越成熟。含蓄,深邃,有情趣,有识度,不为招笑而招笑,使老舍的幽默成为了地地道道的“上品的幽默”。(13)。而这种上品的幽默正是俚俗的生活表象和儒雅的情趣韵味间的最好媒介。从滑稽走向幽默,通过幽默实现化俗为雅,老舍最终为京味小说开创出了它特有的总体艺术风格。
  
   老舍40年的创作业绩是巨大的。他为我们留下了16部长篇小说,6部中短篇小说集和17个剧本,有许多诗歌、散文、通俗文艺作品和理论著作,同时,也为我们留下了京味小说这一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审美特色的小说品类。
  
  三四十年代北京文坛上极为活跃的京派小说,在文化关怀的大视野中也与京味小说有着某种交叉甚或重合。京派作家在时代变革的大潮面前避开了政治选择,而与老舍等京味作家一样选择了文化视角。虽然,京派的文化关注主要在于传统文化中原始古朴的农村,但沈从文、凌淑华、林徽因等人以旧京生活,特别是以旧京下层市民或知识分子生活为题材的作品,也都为读者展示出了典型的北京世俗生活的图景,透视出受到现代城市病纷扰的北京古老守恒却又浮躁失序的文化氛围,对普通市民人物的平凡的生活给予了特别的关怀。尤其是与北京有着更为密切关系的李健吾、萧乾的作品,它们的生活层面与文化内蕴似乎与京味小说有着天然的切合点,更使人感到二者之间相距只在咫尺。李健吾的小说《陷阱》写一个纨绔子弟堕落到逼迫妻子去勾引别的男人以达到他向其敲诈钱财的卑鄙目的,与老舍的不少小说有着共同的文化批判指向——“懒,爱花钱,好摆大爷架子,不知道廉耻”的前清八旗子弟遗风。同时,也含着同情之泪痛心疾首地批判了那位被迫卖身的妻子的怯懦、隐忍与逆来顺受。作品的叙述体式颇似老舍的《月牙儿》,语言也全用北京的白话口语,颇具京味风韵。萧乾的短篇《邓山东》、《印子车的命运》等,写京城下层市民的生活和精神世界。对小贩邓山东的善良、憨厚、刚直、富同情心等平民本色给以热情讴歌;在发掘三轮车夫秃刘的自尊、自信、自强、刚毅人格美的同时,也对旧日京城同行相嫉、暗箭伤人等狭隘、卑琐、灰暗的市民文化心理揭露无遗。萧乾小说语言是地道的京腔京韵,口语词汇和典型的北京方言用得纯粹而娴熟,与老舍的语言风格有相通之处,在笔墨情趣中深得京味真髓。
  
  总之,京派小说作为一个有着共同文学观点和审美旨趣的独立的文学流派,绝不能混同于京味小说,况且二者在文化批判精神、文化理想模式、小说叙述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然而,京派所显示的平民性,对俗人俗物的关注偏好,对重义轻利、敦诚操守等北京市民传统文化精神的推重,对现代物质文明给古老民族所带来的侵蚀和扭曲的解剖与鞭笞,对朴素的生活原生态的追求以及对平民化语言风格的一往情深,在谙熟北京文化的萧乾、李健吾等人的小说中,就酝化生发出了醇厚的京味。
  
  抗日战争爆发后,老舍离开北方去了重庆,萧乾等人也纷纷离开当时的北平。虽然在沦陷时期的北平仍有某些作家如萧艾、张金寿、曹原、程心枌等写出了一些以旧京生活为题材、显示了北京地域特色的作品,然而,这也只不过是在京味小说主帅缺席情况下的余波与掠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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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怎样写离婚》
  (2) 《三年写作自述》
  (3) 《老张的哲学》
  (4) 《牛天赐传》
  (5) 《二马》
  (6) 《离婚》
  (7) 《四世同堂》
  (8) 《正红旗下》
  (9) 老舍:《我的“话”》
  (10)陆辅之语,见陆辅之《词旨》
  (11) 《出口成章》
  (12)《我怎样写 》
  (13)徐懋庸语,见《徐懋庸选集》
  
  

完成时间:2004.12.14 1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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