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只想到要还,便不顾忌以何种方式。
在乎的人会当成一种心意,虽然还的方式未必合人意;不在乎的人,用再多的心,也是惘然了。
有时还的时机也选得对,该还的时候没还,再还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意义。
或许很多还还是没有时限的,可是有些则过了期,这辈子再也补不回。
想还,是因为心里还存着一份感动,一种报答。
可是受还的人不受呢,这还还要不要继续?
或许给的人,原是抱着“鲜花遗人,余香留己”,本身并不求还;
可若不还,心里何安?
或许,给与还并不一定是要对等的,还不一定要给回给,而可以还再给下一个人,这样给与还不就永生不息了么?
无论如何,肯还是心里一定抱有知恩感恩的,总好过贪图占有。
珍惜这个给,光大这个还,
很多时候,人心无法猜,世事难预料,
唯一自己能控制的,
便是凭本心去做了,大概是。
至于还的结果,相对于还的过程,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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