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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看了一本《打工知音》,上面说了一个故事:
有一对新婚夫妇,在广州打工,丈夫是搞保险的,妻子为了鼓励丈夫多挣钱早点买房,于是想出了一个“绝招”,她规定丈夫:
(x=领取的工资,单位:元/月。 y=亲热次数, 单位:次/月)
x=10,000, y=n(任意数)
结果,丈夫只得压抑住自己,拼命挣钱,终于在两年之内买了房子。结果,丈夫却阳痿了,家庭濒临破裂。
看了这个报道,我真的有点哭笑不得。
看来一个女人即使长得丑点,只要聪明还可以接受(当然才貌双全就更好了,只不过现在这种尤物太少了,而我又很少做梦),但是要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即使长得再美恐怕也不可救药了。
现在的女人,普遍都是享乐至上(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只不过女人比男人更有理由享乐而已),能同甘共苦的很难找。
要是将来我取妻,只要求对方两项条件:第一要爱我,第二要聪明。当然,贞洁至上。
有很多报道里都有这样的事:是说女方婚前种下孽缘,婚后数月便生下并非丈夫的孩子。男方还是大义爱心为重,甘戴绿帽子,甘心原谅妻子。养大这个孩子。
对这样的丈夫我是十分敬佩,以至敬而远之,我还是离远一点的好。我很尊敬他的爱心,佩服他的勇气,但是我却办不到。虽然没有证明,但是我宁愿办不到。
有很多的事,我赞同与敬佩,但并不代表我能理解,能接受。
其实很多这种事都是婚前发生关系,而无法辨别孩子的生父。以前我对婚前发生关系还抱满不在乎的态度,现在我也认为最好不要。不过只要作到这一点,其他不用太害怕。婚检看来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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