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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没告诉我,她不喜欢我那样的时候,就开除了我的“国籍”
离别的时候我不恨她,因为我认为一直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有好好的对她,让她不喜欢我了。
我没求过别人什么,但是我求过她,请她再给我一次机会,仅仅是让她来重新认识我!
她说她考虑一下,我的愁云立即就散了,在她考虑的时间里,我很努力的工作,我带着希望而奋斗,我很快乐!可是最后的时候,她把我所有的希望的打破了。二次的失恋,真的让我觉得好心痛,我任凭泪水的肆意,心中的痛找谁诉?!
她下棋的时候,总是喜欢让别人死得很惨,不会留余地,现在她对我也是那样的。
我恨她为什么对我也是那么的残忍,就象是把我从幸福的山峰摔到了痛苦的深渊!为什么不先通知我要让我死得很惨就让我死了呢?!
其实也不怪她,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的错!!! 2004年09月20日13:09 [补记] 我想通了,有的事情是不可以强求的,无缘就是无缘嘛,生活中还有更多的事情值得我去做,还有更多的人值得我去关怀,死在爱情下并不是什么英雄的作为。
乌云终于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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